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2009年5月联合发出《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今年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质疑
全民禁烟可 *** 作性不强
梁鸿经济师
禁烟法规出台后,除了在一定层面上向香烟产业链的各利益方发出挑战,也是对政府部门执法实践的一种考验。我国一些城市早已有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控烟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惩罚措施不适当、禁烟场所涵盖范围有限等诸多“软肋”,可 *** 作性并不强,使得禁烟令成为纸上谈兵。
许多人会赞同这一政策,特别是饱受“二手烟”之害的公民们。但赞成之外,我们也忍不住要想,法规不会是“一纸空文”吧?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执法部门如何取证?原有惩罚力度太小,加大力度是不是会激化矛盾?“公共场所”如何界定?何时能在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我们将依靠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实施这一禁烟令?弄到最后,禁烟令会不会和限塑令一样,只是在某些场合管用,另外一些场合涛声依旧……禁烟令实施起来,比起限塑令,似乎还要有点难度。在大商场、候车室这类大型的公共场所,可能还要好一点。但要是到了办公室这类相对私人些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令还能禁下去吗?同事们都挺熟悉,又缺少有效的监管……想想,这都是一个问题。所以禁烟令要彻底实施,就不能不提前考虑这方面该怎么办。
从另外一方面考虑,禁烟令的意义,也可能只是一种导向,通过这种导向,来达到一种文明生活习惯的最终养成,让人自觉地在公共场所禁烟。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一个全民的工程。这不仅需要处理好卫生部门和烟草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全面护航,而且更需要广大民众,特别是广大吸烟民众从潜意识里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禁烟须有立法支持
巩四海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主任医师
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禁烟条例,但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惩罚措施不适当、禁烟场所涵盖范围有限等诸多“软肋”,可 *** 作性并不强,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内的吸烟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约束。禁烟令要想真正起作用,必须要有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支持才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香港或国外的禁烟经验。
香港自2007年1月1日起,包括所有用餐地点在内的绝大部分公共场合的室内部分均被列为禁烟区域,对于在这些地方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烟斗的市民或游客,最高可被处以5000港币的高额罚款。遇到客人在餐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餐馆的服务人员会上前劝阻,劝阻无效的话,将会采用报警的方式解决。面对如此严格的禁烟规定,香港控烟行动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样,新加坡也采取了相当严厉的手段禁烟。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将被处以1000新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也有可能被判入狱6个月,甚至两者并罚。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烟民们不禁要考虑手中的烟要不要点燃,在哪里点燃才不会受罚。良好的控烟效果使得新加坡被誉为“无烟城”。
如今,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共识。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严厉的规章,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像车站、餐厅、机场、酒店等场所都严格划分了吸烟区与非吸烟区,有的国家甚至完全禁烟。所以我认为:全民禁烟,不能只靠下文件,得有措施,必要的法律制裁措施。唯有此,禁烟才能落到实处。
网友反馈
全民禁烟实施难度大
连日来,关于禁烟令的话题成为网络热点。记者调查发现,多数网友认为不能做到完全禁烟,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监管难度大。对于如何才能让政策不流于形式,超过半数的网友认为增加罚款数额不失为可行之计。网友评价的最难实施禁烟场所排名依次是:饭店、餐馆、办公室、火车站、学校、商场、机场等地。
网友思静:我国有3.5亿烟民,很多人积习难改,禁烟不可能一步到位。除了法律手段外,禁烟最终有赖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因此,在工作场所设立吸烟区,可能更符合实际,也更人性化。
网友正义:可以先在中等以上城市公共场所进行控烟,也不要以罚代治,先通过改变人的观念和意识,再逐步扩大范围进行控制,不可也不能一蹴而就。
网友海波YY:呵呵……文章我不看了,不过只看标题,我想说现阶段根本没可能实现,最主要是内地执法能力根本跟不上,法律意识也不高,我们还是先加强一下自己的法制建设吧!
网友墨脱:这些问题不是一项或者几项法规条文所能解决的,需要执法部门在社会生活层面给出答案。禁烟刚刚开始,离2011年我国承诺在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路途尚远,除了决心,政府在法规出台之后如何保证其顺利有效实施,更是人们拭目以待的。
需从制烟吸烟源头治起
近几年来,全社会控烟、禁烟、戒烟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重庆等地相继出台地方禁烟法规。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收效甚微的现实情况!究其原因,更多来自于当前的控烟体制。“全民禁烟”要取得实效,就要从制烟吸烟源头治起。首先,国家从烟草为主要经济支柱的省份或地区入手,一边督促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一边从财政给予相应扶持,让这些地区逐渐摆脱以烟草为主要经济支柱的观念,从而消灭烟草经济为主导地位的区域发展格局,引导其开发和拓展利国利民的其他经济产业;其次,国家立即出台相关制烟、吸烟税法规章,如每包烟另加一元或甚至更高的吸烟税等,同时,对吸烟者购买香烟实行“实名吸烟制度”,即相应法规对吸烟者每月或每年所吸烟数量和吸烟场所均予以相应规定与限制,对于超量或越场所吸烟者给予相关的处罚,情节过分者予以终生强制禁烟处罚,情节严重者适当地处以行政或民事拘留。以此从源头和用重典来推动和维护“全民禁烟”,“全民禁烟”才会从根本上有所遏制。也只有这样,“全民禁烟”也才得以全面推进和加速提升。
全民禁烟我们别无选择
主持人论坛
香烟,它本身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消费品那么简单,社会生活已经赋予它更丰富的内容,在很多正式或非正式场合,陌生人之间往往是通过递上一支烟,作为社交活动的开始。逢年过节,给长辈买烟送礼是孝顺的表现,甚至于婚礼酒席上,都设置了新郎新娘给来宾点烟的环节。小小一支烟,包含了很多内容。在所谓“烟文化”中,交际文化、面子文化占了相当的比重。
当我们浸淫在所谓的“烟文化”中时,请再重申一遍香烟触目惊心的危害吧——香烟燃烧时能产生40多种致癌物质,90%的肺癌、53%的膀胱癌、54%的胃癌和33%的胰腺癌与吸烟有明显关系。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烟草是造成人类死亡的第二大原因,严重危害公民的身体健康,全球每年死于和吸烟有关的疾病人数达500多万人,平均每分钟有9人死亡。这还不包括“二手烟”给周围人带来的巨大危害,而数量庞大的烟民们身边有老人,有儿童,有病人……
今天我们推动的“全民禁烟”无疑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惠民国策,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困难,虽然“全民禁烟”这个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仍留悬念……但我们深知“全民禁烟”不仅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13亿人民保卫健康的战争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5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为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2009年5月联合发出《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要求今年在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质疑
全民禁烟可 *** 作性不强
梁鸿经济师
禁烟法规出台后,除了在一定层面上向香烟产业链的各利益方发出挑战,也是对政府部门执法实践的一种考验。我国一些城市早已有了“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控烟法规,但是这些法规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惩罚措施不适当、禁烟场所涵盖范围有限等诸多“软肋”,可 *** 作性并不强,使得禁烟令成为纸上谈兵。
许多人会赞同这一政策,特别是饱受“二手烟”之害的公民们。但赞成之外,我们也忍不住要想,法规不会是“一纸空文”吧?发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执法部门如何取证?原有惩罚力度太小,加大力度是不是会激化矛盾?“公共场所”如何界定?何时能在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我们将依靠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实施这一禁烟令?弄到最后,禁烟令会不会和限塑令一样,只是在某些场合管用,另外一些场合涛声依旧……禁烟令实施起来,比起限塑令,似乎还要有点难度。在大商场、候车室这类大型的公共场所,可能还要好一点。但要是到了办公室这类相对私人些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令还能禁下去吗?同事们都挺熟悉,又缺少有效的监管……想想,这都是一个问题。所以禁烟令要彻底实施,就不能不提前考虑这方面该怎么办。
从另外一方面考虑,禁烟令的意义,也可能只是一种导向,通过这种导向,来达到一种文明生活习惯的最终养成,让人自觉地在公共场所禁烟。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一个全民的工程。这不仅需要处理好卫生部门和烟草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全面护航,而且更需要广大民众,特别是广大吸烟民众从潜意识里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禁烟须有立法支持
巩四海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主任医师
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禁烟条例,但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惩罚措施不适当、禁烟场所涵盖范围有限等诸多“软肋”,可 *** 作性并不强,使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内的吸烟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约束。禁烟令要想真正起作用,必须要有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支持才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香港或国外的禁烟经验。
香港自2007年1月1日起,包括所有用餐地点在内的绝大部分公共场合的室内部分均被列为禁烟区域,对于在这些地方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烟斗的市民或游客,最高可被处以5000港币的高额罚款。遇到客人在餐馆等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餐馆的服务人员会上前劝阻,劝阻无效的话,将会采用报警的方式解决。面对如此严格的禁烟规定,香港控烟行动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样,新加坡也采取了相当严厉的手段禁烟。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最高将被处以1000新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也有可能被判入狱6个月,甚至两者并罚。面对如此严厉的处罚,烟民们不禁要考虑手中的烟要不要点燃,在哪里点燃才不会受罚。良好的控烟效果使得新加坡被誉为“无烟城”。
如今,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共识。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严厉的规章,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像车站、餐厅、机场、酒店等场所都严格划分了吸烟区与非吸烟区,有的国家甚至完全禁烟。所以我认为:全民禁烟,不能只靠下文件,得有措施,必要的法律制裁措施。唯有此,禁烟才能落到实处。
网友反馈
全民禁烟实施难度大
连日来,关于禁烟令的话题成为网络热点。记者调查发现,多数网友认为不能做到完全禁烟,主要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监管难度大。对于如何才能让政策不流于形式,超过半数的网友认为增加罚款数额不失为可行之计。网友评价的最难实施禁烟场所排名依次是:饭店、餐馆、办公室、火车站、学校、商场、机场等地。
网友思静:我国有3.5亿烟民,很多人积习难改,禁烟不可能一步到位。除了法律手段外,禁烟最终有赖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因此,在工作场所设立吸烟区,可能更符合实际,也更人性化。
网友正义:可以先在中等以上城市公共场所进行控烟,也不要以罚代治,先通过改变人的观念和意识,再逐步扩大范围进行控制,不可也不能一蹴而就。
网友海波YY:呵呵……文章我不看了,不过只看标题,我想说现阶段根本没可能实现,最主要是内地执法能力根本跟不上,法律意识也不高,我们还是先加强一下自己的法制建设吧!
网友墨脱:这些问题不是一项或者几项法规条文所能解决的,需要执法部门在社会生活层面给出答案。禁烟刚刚开始,离2011年我国承诺在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路途尚远,除了决心,政府在法规出台之后如何保证其顺利有效实施,更是人们拭目以待的。
需从制烟吸烟源头治起
近几年来,全社会控烟、禁烟、戒烟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重庆等地相继出台地方禁烟法规。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收效甚微的现实情况!究其原因,更多来自于当前的控烟体制。“全民禁烟”要取得实效,就要从制烟吸烟源头治起。首先,国家从烟草为主要经济支柱的省份或地区入手,一边督促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一边从财政给予相应扶持,让这些地区逐渐摆脱以烟草为主要经济支柱的观念,从而消灭烟草经济为主导地位的区域发展格局,引导其开发和拓展利国利民的其他经济产业;其次,国家立即出台相关制烟、吸烟税法规章,如每包烟另加一元或甚至更高的吸烟税等,同时,对吸烟者购买香烟实行“实名吸烟制度”,即相应法规对吸烟者每月或每年所吸烟数量和吸烟场所均予以相应规定与限制,对于超量或越场所吸烟者给予相关的处罚,情节过分者予以终生强制禁烟处罚,情节严重者适当地处以行政或民事拘留。以此从源头和用重典来推动和维护“全民禁烟”,“全民禁烟”才会从根本上有所遏制。也只有这样,“全民禁烟”也才得以全面推进和加速提升。
全民禁烟我们别无选择
主持人论坛
香烟,它本身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消费品那么简单,社会生活已经赋予它更丰富的内容,在很多正式或非正式场合,陌生人之间往往是通过递上一支烟,作为社交活动的开始。逢年过节,给长辈买烟送礼是孝顺的表现,甚至于婚礼酒席上,都设置了新郎新娘给来宾点烟的环节。小小一支烟,包含了很多内容。在所谓“烟文化”中,交际文化、面子文化占了相当的比重。
当我们浸淫在所谓的“烟文化”中时,请再重申一遍香烟触目惊心的危害吧——香烟燃烧时能产生40多种致癌物质,90%的肺癌、53%的膀胱癌、54%的胃癌和33%的胰腺癌与吸烟有明显关系。世界卫生组织指出,烟草是造成人类死亡的第二大原因,严重危害公民的身体健康,全球每年死于和吸烟有关的疾病人数达500多万人,平均每分钟有9人死亡。这还不包括“二手烟”给周围人带来的巨大危害,而数量庞大的烟民们身边有老人,有儿童,有病人……
今天我们推动的“全民禁烟”无疑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惠民国策,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困难,虽然“全民禁烟”这个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仍留悬念……但我们深知“全民禁烟”不仅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13亿人民保卫健康的战争
皇太极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六月二十六日,户部专门发布了禁烟告示,对烟草种植、买卖和吸食进行全面禁止。随着鸦片在中国的迅速泛滥,清政府为禁烟下达的“红头文件”也是接连不断。
1729年的时候,雍正皇帝就认识到鸦片的危害,并颁布了第一道查禁鸦片谕旨,那是中国乃至世界的第一个禁烟令的内容。根据《大清律例按语》,为:买卖鸦片的枷号一个月,发配充军;私开烟馆的,绞监候(判处死刑,但暂不执行,再审后决定是否执行);从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之外;罪犯所在地的地保及邻右都要杖一百徒三年。同时,对于在查禁鸦片过程中的违法受贿行为及监察不利等官员,也一律加以治罪。根据这份禁令,能够看出当时处罚的重点主要针对国内生产鸦片的人,对于违禁者的处罚包括打100军棍、三个月戴枷囚禁、流放新疆直至处死。
乾隆皇帝对烟草虽没有到深恶痛绝的地步,单在1780年仍再次重申禁止烟具的输入和贩卖。
嘉庆四年(1799年),两广总督觉罗吉庆目睹广东鸦片走私引起白银严重外流,奏请皇帝要求严禁鸦片。朝廷再次下令禁止鸦片贸易,同时不准在华种植罂粟。同样在这一年的12月2日,总督府在广州还颁布了《禁止出售鸦片法令》,要求广东的海关监督对华贸易的商人执行。到1813年,禁烟的惩罚对象进一步扩大到吸食者,颁布了严禁吸食鸦片的法令:侍卫官员买食鸦片烟者,革职枷号二月,军人等杖一百枷号一个月,太监枷号两个月,发往黑龙江为奴。1817年,美国一艘鸦片贩卖船只在广东被查获后,嘉庆皇帝命令将所获鸦片全部销毁,并再次重申:“嗣后各夷倘再有私带鸦片烟泥者,进口之日,兵役等例严搜,一经搜出,除将烟泥焚毁沉溺外,必将私贩卖之人从重治罪,绝不宽贷。”
到了道光一朝,随着白银外流的情况越加严重,朝廷上下展开了了一场如何禁绝鸦片的大讨论。最终道光皇帝下定决心,命林则徐作为钦差大臣亲赴广东禁烟,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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