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个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一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首先,在文件中输入文件头之后,拖动鼠标选中这段文字,使其改变底色即代表选中。
2,选中之后,在上方工具栏中,找到改变颜色工具,点击右侧的小箭头。
3,点击之后会d出菜单。在d出的菜单中选择红色,并点击。
4,点击之后,再次查看文件。此时文件的文件头就变成红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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