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招投标的整个进行过程(包括评标环节)是否可以进行视频监控?是否有相关规定?有相关个案不?

请问,招投标的整个进行过程(包括评标环节)是否可以进行视频监控?是否有相关规定?有相关个案不?,第1张

不可以,每个人都有隐私,侵犯隐私权判侵犯隐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

法律分析

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如下: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等。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该标是什么性质的招标?贵公司是总包方还是生产厂家?

2、如果贵公司自己没有生产,拿其他的公司的产品,需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以及贵公司的资质;

3、你说的资质应该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系统证。如果是特殊产品,如防爆视频监控,需要防爆证、煤矿的产品还有个安标证。还有就是公司取得的其他证书,有的话都加上,这个是加分项。

4、安装资质指的是:安防的一、二、三级的安装资质。防爆场合还需要防爆安装证。

5、以上证书不是随便就能声请的来的,如生产许可证和安装资质。贵公司是总包方,而项目属于工程性质招标,那么贵公司就需要安装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其他问生产厂家要。

本招标项目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合川区建设项目已由合川发改发[2011]1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的业务体系、技术构架和区县建设目标,合川区建设范围分为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两个部分。其中政府投资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合川区应急联动系统建设;(2)合川区视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3)合川区基础网络建设;(4)支撑系统建设;(5)合川区应急联动大厅建设;(6)合川区中心机房与派出所监控室建设。社会单位投资建设内容为:(1)新建社会视频监控系统;(2)改造原有社会视频监控系统;(3)社会单位视频图像接入传输网络。

本招标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3000万元。招标范围前期各种项目手续审批、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图设及说明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建设区域内本期建设(包含后期精装修及二装)到竣工验收、审计、质保期满止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

你可以在百度上搜索中国采招网,在中国采招网上搜索“精装修工程 ”,我想应该有你需要的信息。另外这些项目是靠你自己本人去发掘的。呵呵!有点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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