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涉密文件怎么处罚

泄露涉密文件怎么处罚,第1张

公司劳动者泄露公司机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刑法》第219条规定: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第220条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拉责任人员,依照本节中该条的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颂橘禅第20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伍汪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野尘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规范和加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泄密案件查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民举报、机关和单位报告、保密检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线索,依法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查处泄密案件,应当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泄露国家秘密处理: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下落宴毁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的;

(二)未采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或者标准的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三)使用连接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信息晌陪备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且该信息设备乱铅被远程控制的。第六条 泄密案件查处工作主要包括:

(一)查明所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与密级;

(二)查明案件事实、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人员;

(三)要求有关机关、单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机关、单位作出处理;

(五)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机关、单位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第七条 泄密案件查处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有关机关、单位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督促、指导下,对泄密案件进行查处,并采取相应整改补救措施。第八条 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泄密案件查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发现查处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九条 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案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办案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属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十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办案人员对案件查处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二章 管辖第十一条 泄密案件由泄密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由有关机关、单位所在地或者案件当事人居住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更便于查处工作开展的,可以由有关机关、单位所在地或者案件当事人居住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移交有关机关、单位所在地或者案件当事人居住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泄密案件,泄密行为发生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第十二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查处下列泄密案件: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生的;

(二)涉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三)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查处下列泄密案件:

(一)省级机关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发生的;

(二)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多个市(地、州、盟)或者部门的;

(三)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机构发生的;

(四)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第十四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认为本系统发生泄密案件的有关单位情况特殊,不宜由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可以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十五条 对于重大、复杂的泄密案件,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指定管辖;具有管辖权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查处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本着有利于开展查处工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报请共同的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指定管辖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指定管辖决定,并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原受理案件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通知后,应当立即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并书面通知有关机关、单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6条规定,泄露国巧燃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8条明确规定,丢失秘密文件孝哪虚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扩展资料:

国家秘密违规界定

修订草案明确,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四)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五)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八)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

(九)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十)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缓饥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十一)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十二)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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