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 根据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高瞎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戚老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 向国务院神清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敏空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中华人慧罩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1号)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9年4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 柳斌杰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促进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了第四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59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废止的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 号文 件 名 称发布日期1新出报刊[2004]17号关于开展报刊社记者站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2004.1.82新出图[2003]3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出版质量管理的通知2003.3.203新出联[2001]22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2001.10.254新出报刊[2001]8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2001.6.255新出报刊[20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记者证管理的通知2001.6.186新出发[2000]109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出版物市场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2000.8.27新出报刊[1999]1115号关于规范期刊刊名标识的通知1999.9.88新出报刊[1999]1030号关于非新闻机构不得从事与报刊有关活动的通知1999.8.169新出报刊[1999]860号关于严格规范期刊刊载有关性内容等问题的通知1999.7.810(98)新出期1350号关于期刊出版少数民族文字版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11.1811(98)新出音1313号关于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SID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1998.11.1012(98)新出音816号关于对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核登记的通知1998.7.2713(98)新出发701号对《关于中小学教学辅助用书发行问题的请示》的答复1998.7.714(98)新出联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光盘生产厂驻厂监督员制度的通知1998.4.1415(98)新出审计301号新闻出版署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98.3.2516(98)新出审计84号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1998.1.2617(98)新出期1218号关于目前期刊出版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10.1618(97)新出音175号关于重新审定出版社出版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资格的通知1997.4.319(97)新出图149号关于图书出版业治理工作的通知1997.3.2520(97)新出音122号关于音像出版复制业治理工作的通知1997.3.2021(96)新出期118号关于期刊业治理工作的通知1997.3.1022(96)新出报117号关于报业治理工作的通知1997.3.1023(96)新出审计713号新闻出版署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1996.10.1424(96)新出报695号关于广播电视节目预告摘转问题的补充通知1996.10.825(96)新出期528号关于控制期刊更名改刊的通知1996.7.2426(96)新出发367号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腊碧庆若干意见1996.6.127新出音管[1996]33号关于对光盘复制单位实行月报表制度的通知1996.5.828新出联[1996]7号全国优秀教育音轮握像出版物评奖工作暂行办法1996.3.1929(96)新出图148号关于重申出版台、港、澳文学作品需专题报批的通知1996.3.1530(95)新出联24号关于向光盘生产厂派驻监督员的通知1995.12.731(95)新出联16号关于出版少儿期刊的若干规定1995.8.1032(95)新出联14号关于对新出联[1994]8号文件作补充规定的通知1995.6.533(95)新出联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类报纸管理的通知1995.2.2034(94)新出计702号图书发行企业效益指标评价办法1994.8.1935(94)新出人689号新批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出版单位开业前社长、总编辑(主编)培训制度1994.8.1636(94)新出联8号关于禁止以报纸形式印送广告宣传品及对印刷品广告加强管理的通知1994.8.1537(94)新出报577号关于不得单独发售报纸部分版页的通知1994.7.2538(94)新出音321号新闻出版署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复制管理的紧急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1994.5.1239(93)新出期1385号期刊年度核验办法1993.10.1140(93)新出报365号关于报纸应遵守办报宗旨严格出版秩序的通知1993.5.841(93)新出联7号关于加强我外文书刊发行,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1993.4.2642(92)新出联5号关于制止报刊征订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1992.8.1943新出联字(1991)第24号关于音像出版、复录、发行单位重新登记注册和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年检问题的通知1991.12.3044新出联字(1991)第14号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1991.8.1245(91)新出技字第535号新闻出版署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1991.5.2246新出联字[1991]第7号图书总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1991.5.1147(90)新出明电字第3号重申出版党中央会议学习辅导材料的有关规定1991.1.1748(90)新出期字第159号新闻出版署关于对期刊发表纪实作品加强管理的通知1990.2.1649(89)新出期字第604号关于执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89.6.2250(89)新出发字第433号关于进一步查处假冒出版单位进行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1989.5.851(89)新出发字第141号关于重申大中小学教材发行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1989.2.2852(88)新出联字第5号关于继续查缴淫秽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的通知1988.9.1053无关于广播电视节目预告转载问题的通知1988.3.3054(87)新出标字第483号关于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补充通知1987.7.2355(87)新出教字第112号关于《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国家标准业经批准实施的通知1987.3.1456(86)出综字第603号关于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通知1986.7.1457文出字(85)第1306号关于不得擅自建立分社或变相分社机构的通知1985.8.2758文出字(85)第1127号关于出版社不要自行办理教材征订的通知1985.7.1759(79)出印字第672号关于试行“印刷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197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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