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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植

“不自雕励、任性而行”的性格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曹 *** 之子,累封为陈王,谥为“思”,世称陈思王。

曹植出生于汉献帝初平三年,正当汉末天下大乱之际,曾随其父曹 *** 转徙于军旅之中。所谓“生乎乱、长乎军”,正概括了他幼时生活的特点。在这样的生活培世环境中,他不仅亲历了频繁的战乱,而且接触了广阔的社会现实。这样的生活基础对他此后的思想和创作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到了建安年间,曹 *** 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当时的魏王府中网罗了许多文学之士,这对曹植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曾说:“昔仲宣独步于汉南,孔璋鹰扬于河朔,伟长擅名于青土,公琏振藻于海隅,德琏发迹于此魏,足下高视于上京。当此之时,人人自谓握灵蛇之珠,家家自谓抱荆山之玉。吾王于是设天网以该之,顿八纮以掩之。今悉集兹国矣。”曹 *** “设天网”罗致文学之士,有他的政治目的,但与此同时,也给文学的发达提供了条件。在这样的文学环境中,曹植的才华便得到了哺育和发展。

曹植当年曾是才华山众的贵公子,经历过富贵豪华的生活:斗鸡走马,宴饮多暇。其《斗鸡篇》有云:“游目极妙伎,清听厌宫商。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长筵坐戏客,斗鸡观闲房。”《名都篇》有云:“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我归宴平乐,美酒斗十千。”李白《将进酒》所谓“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也正指出了曹植此期生活的一个侧面。

但曹植为人毕竟又与一般的豪华公子有所不同。尽管他在一班文人政客的包围之中,斗鸡走马,但他并未完全沉溺在这样的生活之中。他写于此期的几篇作品都颇有慷慨之气,而不是耽于佚乐的奢靡之音。例如《赠丁仪》诗中有云:“朝云不归山,霖雨成川泽,黍稷委畴陇,农夫安所获!在贵多忘贱,为恩谁能博?狐白足御冬,焉念无衣客!”《梁甫行》有云:“八方各异气,千里殊风雨,剧哉边诲民,寄身于草墅。妻子像禽兽,行止依林阻。柴门何萧条,狐兔翔我宇。”这样的作品,都是突破了富贵公子的生活、具有广阔的社会内容的。他在《前录·自序》中曾说:“余少而好赋,其所尚也,雅好慷慨。”赋固如此,诗亦如之。当然,“雅好慷慨”,乃是建安时期的一代文风,不独曹植如此。《文心雕龙·明诗》有云:“暨建安之初,五言腾踊,文帝陈思,纵辔以骋节;王徐应刘,望路而争驱。并怜风月,狎池苑,述恩荣,叙酣宴,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造怀指事,不求纤密之巧;驱辞逐貌,唯取昭晰之能。此其所同也。”这就是说,“任气”、“使才”,乃建安时期亮中棚各家都有的特点,亦即时代的特征。

但曹植的才华是比较突出的,他的文学造诣也是突出的。他在这时曾经颇为曹 *** 钟爱。《三国志·魏书》曹植本传云:“年十岁余,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太祖尝视其文,谓植曰:‘汝倩人邪?’植跪曰:‘言出为论,下笔成章,顾当面试,奈何倩人?’时邺铜雀台新成,太祖悉将诸子登台,使各为赋,植援笔立成,可观。太祖甚异之。”本传又云:植为人“性简易,不治威仪,舆马服饰,不尚华丽。每进见难问,应声而对,特见宠爱。”大概正是因此之故,曹 *** 曾有立他为太子的打算,对他曾经寄以很高的希望。建安十六年,封他为平原侯,十七年,徙封为临葘侯。曹 *** 出征孙权,命他留守于邺,曾经告诫他说:“吾昔为顿邱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二矣,可不勉欤!”曹 *** 这一番话是很不寻常的,其中似有让他益加自勉,以便将来继承王位的意思。

曹 *** 是爱惜文才的,但作为统治者、政治家,他又是更加看中那符合政治需要的人品的。他虽然爱惜曹植的才华,但到后来却发现了他的缺点,即曹植本传说他又“任性而行,不自雕励,饮酒不节”等等。如果作为一个诗人,这不能算是什么缺点;但若作为王位的继承人,这就很不符合政治需要。既有这样的缺点,纵使没有曹丕敬则“以术相倾”,曹 *** 也未必再考虑立他为太子了,何况史称曹丕能够“御之以术,矫情自饰”,致使“左右宫人并为之说”呢?曹 *** 最后确立曹丕,而曹植终于失宠,这是势有必至、理有必然的。

曹植一生,颇有政治抱负,但缺乏政治头脑。因此,当曹丕已经立为太子而自己失掉故宠之时,尚不觉悟,仍然“不自雕励”。例如建安二十二年,他曾私自“乘车行弛道中,开司马门出”。这是违反王法的“任性而行”。曹 *** 因此大怒,下令有云:“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自临葘侯植私出,开司马门至金门,令吾异目视此儿矣”。这就不仅认为曹植不能继承王位,而且彻底改变了原来对他的看法。

曹 *** 是个真正无情的政治家,为了政治的需要,不顾父子之情。他这时虽然没有贬斥曹植,却杀了曹植的一个亲信人物杨修。曹植本传云:“太祖既虑终始之变,以杨修颇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于是以罪诛修。植益内不自安。”杀掉杨修,等于除去曹植的一个智囊。曹植所受的震动不小。

曹植这时可以说已经失去曹 *** 的信任了,但本传又载有建安二十四年曹仁为关羽所围,曹 *** 以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派他去救曹仁一事。且谓曹 *** 传呼曹植,“有所敕戒”,而“植醉不能受命”,于是曹 *** “悔而罢之”云云。

这件事情如果属实,大概恰可作为曹植“饮酒不节”的注脚。但裴注引《魏氏春秋》曰:“植将行,太子饮焉,逼而醉之。王召植,植不能受王命,故王怒也。”由此看来,曹植之醉,又非由于自己“饮酒不节”,而是中了曹丕之计。

《魏氏春秋》所载,当然也不是完全可据的。但由此却可推知,所谓曹植“饮酒不节”者,亦未必全属事实。曹植有《酒赋》一文,假借矫俗先生之言曰:“若耽于觞酌,流情纵逸,先王所禁,君子所斥。”丁晏据此申论云:“《酒赋》结朋正旨,垂戒至深,子建岂沉湎于酒者哉!”

如果不是沉湎于酒,而被曹丕“逼而醉之”,这就更可说明曹植政治上实在缺乏警惕,头脑太不清醒。这样的人,在政治斗争中,是注定要失败的。

“苍蝇间白黑,谗巧令亲疏”的遭遇

曹植在政治上受到更大的挫折,是在曹丕继承王位之后。

曹植本传载:“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植与诸侯并就国。”这是继曹 *** 杀害杨修之后,曹丕进一步剪除曹植的亲信党羽。这对曹植是一次更沉重的打击。面临这样的打击,曹植实有不可明言之痛,他写了一篇《野田黄雀行》寄寓自己的哀思。

曹丕继承王位不久,于延康元年(220)十月,又迫使献帝禅让,自己取而代之,是为文帝。他这时身为帝王,对于曹植便实行了进一步的迫害。曹植本传载:“黄初二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诏书有云:“植,朕之同母弟,朕于天下无所不容,而况植乎?骨肉之亲,舍而不诛,其改封植。”这一年便改封曹植为鄄城侯。

曹植这时有《谢初封安乡侯表》,其中有云:“臣抱罪即道,忧惶恐怖,不知刑罪当所限齐。陛下哀悯臣身,不听有司所执,待之过厚,即日于延津受安乡侯印绶。奉诏之日,且惧且悲。”从这样的言辞看来,曹植此时的处境和心境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了。灌均承风希指,枉加之罪,他对此竟无所申辩,而诚惶诚恐,感恩称谢。由此可知,曹植这个“任性而行”的人,到这时已经颇知戒惧了。

黄初三年(222),植又封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王。其年朝京师。曹植这时又有《封鄄城王谢表》,继续表示认罪,说自己“狂悖发露,始干天宪,自分放弃,抱罪终身”,“不悟圣恩,爵以非望,枯木生叶,白骨更肉,非臣罪戾,所当宜蒙”。“奉诏之日,悲喜参至。”曹植本来无罪,而竟如此认罪,则当时刑宪之严酷,曹植处境之险恶,也就可想而知。

黄初四年,曹植曾与诸侯王被召同朝京师,会节气。这时他又上有《责躬》诗,继续检讨罪过。其上表有云:“臣自抱衅归藩,刻肌刻骨,追思罪戾,昼分而食,夜分而寝。”谓“天网不可重罹,圣恩难可再恃。”称曹丕“德象天地,恩隆父母。”于是“不胜犬马恋主之情”,拜表献诗。辞之凄惋,无以复加了。史称“帝嘉其辞义,优诏答勉之。”

大概正是由于如此恭逊,终于曹丕在位之年,曹植竟得苟全了性命。

但在这期间,曹植虽得苟全性命,内心却是十分痛苦的。特别是当诸侯王朝京师而后归藩之际,曹章暴卒,死于非命;而曹植与曹彪同路东归,又遭到有司干预,这使他气愤填膺,形于文字。《赠白马王彪》一诗便抒发了难以掩抑的情感。此诗有序云:“黄初四年五月,白马王、任城王与余俱朝京师,会节气,到洛阳,任城王薨;至七月,与白马王还国,后有司以二王归藩,道路宜异宿止,意每恨之。盖以大别在数日,是用自剖,与王辞焉,愤而成篇。”此诗对于任城王之死别、白马王之生离,表示了极大的怨忿。诗中有云:“鸱枭鸣衡杌,豺狼当路衢,苍蝇间白黑,谗巧令亲疏。”这里对于有司进行了愤怒的指斥,但对于那最高统治者曹丕似仍有所保留,“谗巧令亲疏”,说得相当含蓄。

在这期间,曹植还写了一篇《洛神赋》。这是写得更加含蓄深婉的作品。此赋有序云:“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洛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丁晏据此申论云:“序明云拟宋玉神女为赋,寄心君王,托之宓妃,《洛神》犹屈宋之志也。而俗说乃诬为感甄,岂不谬哉!”现在看来,曹植在黄初年间自洛还国,心绪极恶,确有屈原放逐之悲,其赋《洛神》,亦实有《离骚》托之宓妃佚女之意。世传感甄为赋,恐非其实。丁晏申论,似有道理。不仅《洛神》如此,曹植另外几个赋篇无不如此。例如《九愁赋》云:“恨时王之谬听,受奸枉之虚辞,扬天威以临下,忽放臣而不疑。”“俗参差而不齐,岂毁誉之可同,竞昏瞀以营私,害予身之奉公。”《九咏》云:“民生期于必死,何自苦以终身,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飞尘。”《蝉赋》云:“实澹泊而寡欲兮,独怡乐而长吟。声皦皦而弥厉兮,似贞士之介心。”《鹦鹉赋》云:“岂余身之足惜,怜众雏之未飞。”《离缴雁赋》云:“怜孤雁之偏特兮,情惆焉而内伤。”如此等等,都是骚人之遗。只是《洛神》一赋,写得幽而不露,难于索解;加以行文婉而多姿,正如《前录·自序》所说的“摛藻也如春葩”。于是说诗者遂不免以辞害意,坐实以感甄一事。其实,只要细吟篇末所云“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诸语,仍是不难索解的。

“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的幻想

黄初七年,文帝曹丕死,曹睿继位,是为明帝。改元太和。太和元年,曹植徙封浚仪;二年,复还雍丘。

曹睿虽然仍旧推行曹丕对待诸侯王的既定政策,但多少有些缓和。其对待曹植,也有一些宽大的姿态。有一件事可以说明问题,即《明帝纪》裴注引《魏略》说曹睿亲征之时,京师讹言,有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云云,而曹睿对此,竟不加究问。若在曹丕,对于此事,是必追查的。倘一追查,则曹植当为祸首,恐是不能或免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曹植的处境相当危险。虽然曹睿暂不究问,却也难免把他看作危险之源。为曹植计,他在这时应该更加收敛,尽力韬晦,以自保全。但曹植实在缺乏政治头脑,就在这样的时刻,他却上了一篇《求自试表》。表中大讲“古之受爵禄者”,“皆以功勋济国,辅世惠民”,而自己却“无德可述,无功可纪”。因此,希望得到一个军职,以便效忠疆场,为国立功。他说:

窃不自量,志在授命,庶立毛发之功,以报所受之恩。若使陛下出不世之诏,效臣锥刀之用,使得西属大将军,当一校之队;若东属大司马,统偏师之任,必乘危蹈险,骋舟奋骊,突刃触锋,为士卒先。……必效须臾之捷,以灭终身之愧。使名挂史笔,事列朝荣。虽身分蜀境,首悬吴阙,犹生之年也。如微才弗试,没世无闻,徒荣其躯而丰其体,生无益于事,死无损于数,虚荷上位,而忝重禄,禽息鸟视,终于白首,此固圈牢之养物、非臣之所志也。

这样的言辞是相当激切、这样的感情也是相当诚挚的。曹植在这里表白的建功立业之心,本来可能遭到曹睿的疑忌,但也许因为他是发于至诚,毫无虚饰,所以此表上后,曹睿对他依旧优容。太和三年,他又得徙封东阿。

在这期间,曹植的处境比前时有所改善,他的心情也有些好转。虽然不再“任性而行”,但说话却比较随便了。太和五年,在《求通亲亲表》中,曹植继续请求任用,为国建功。话说得更加激切。他甚至说:

臣伏自惟省,岂无锥刀之用!及观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为异姓,窃自料度,不后于朝士矣。

这话是说得不错的,像他这样的人材,如果身为异姓,确实可被重用;但正是因为不是“异姓”,所以才不能“拔授”。此中道理,曹植似乎并不真懂。严防同姓篡权,这是曹魏政权片面地接受了前朝的经验教训而定的决策。在历代的统治者中,这样的片面性都是不可避免的。曹植徒见其然而未识其所以然,所以如此絮絮多言。

《陈审举表》也是曹植此时写的一篇重要的文章,其中有这样的话:

臣生乎乱,长乎军,又数承教于武皇帝,伏见行师用兵之要,不必取孙吴而�与之合,窃窥之于心。常愿得一奉朝觐,排金门,蹈玉陛,列有职之臣,赐须臾之间,使臣得一散所怀,摅舒蕴积,死不恨矣。

这一段话说得更加随便了。作为诸侯王,最好是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才使在上者放心。而曹植竟说自己熟知兵法,“行师用兵之要”,能与孙吴�合。不但不自韬晦,反而露才扬己。这正是他以前曾说的“道家之明忌”,他这时竟明知而犯之。

但曹植这时如此放言无忌,居然未遭杀身之祸,这不能不说曹睿为人确比曹丕温厚,对于诸侯王的政策也确实比较温和。

在这篇《陈审举表》中还有一段文字值得注意:

夫能使天下倾耳注目者,当权者是矣。故谋能移主,威能慑下,豪右执政,不在亲戚。权之所在,虽疏必重;势之所去,虽亲必轻。盖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苟吉专其位、凶离其患者,异姓之臣也;欲国之安、祈家之贵、存共其荣、没同其祸者,公族之臣也。今反公族疏而异姓亲,臣窃惑焉。

站在“公族”的立场,曹植这话是说得中肯的。从当时曹魏政权面临的局势看,这话也是说得适时的。曹植在宫廷的政治斗争中虽然缺乏政治头脑;而对于“豪右执政”,对于异姓“当权”,却很有政治眼光。没过几年,曹魏政权即为异姓所代,他的这一番话可以说是不幸而言中了。

但可惜的是,曹睿当时对于这一番话似乎并未重视,只是“优文答报”而已。

与此同时,曹植还曾要求“别见独谈,论及时政,幸冀试用”,而“终不能得”。于是“怅然绝望”,怀忧而死。

“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的命运

曹植一生所志,本来是要“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而不“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的。但现在看来,他的勋绩,却仍在翰墨、辞赋之中。当汉魏之际,他是个才华特出的作者,诗赋杂文都达到了当代的最高成就,对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一个贵公子,达到这样高的文学造诣,是不容易的。这不仅因为天赋的才华,也不仅因为“生乎乱、长乎军”的生活经历,更重要的是因为处在名为王侯、实为囚虏的地位。只因有了逐臣的遭遇,才写出了骚体的篇章。丁晏誉为“古今诗人之冠,灵均以后一人而已”,虽然不免溢美,但从骚人创作的传统看来,曹植和屈原的处境确有某些相似,曹植的诗赋杂文也确有屈原作品的某些特点。司马迁说:“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曹植也是遭到谴黜,才写出了“愤而成篇”的作品的。

曹植卒后,景初中有诏称他“自少至终,篇籍不离于手”。乃令“撰录植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余篇,副藏内外。”宋人辑有《曹子建集》,今有传本。

煮豆来做豆羹,过滤的豆子做成汁。

豆杆在锅下燃烧,豆子在锅里哭泣。

豆杆和豆子本是从同一条根上生长出来的,为什么要相互煎熬逼迫得那么狠呢?

《七步诗》是三国时期魏国诗人曹植的一首诗。这首诗用同根而生的萁和豆来比喻同父共母的兄弟,用萁煎其豆来比喻同胞骨肉的哥哥曹丕残害弟弟,表达了对曹丕的强烈不满。

全诗如下:

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黄初元年(220年)正月,六十六岁的曹 *** 病死,曹丕由太子荣升魏王;同年十月,汉献帝被迫禅让帝位,曹丕上位,称帝为魏文帝。由于争封太子这段经历让曹丕无法释怀,在他称梁薯帝后,他仍对曹植耿耿于怀。

他担心这个有学识又有政治志向的弟弟会威胁自己的皇位,就想着法子要除掉他。曹植知道哥哥存心陷害自己,可自己无法开脱,只好在极度悲愤中七步之内应声成诗。

作品赏析

这首码岁诗纯以比兴的手法出之,语言浅显,寓意明畅,无庸多加阐释,只须于个别词句略加疏通,其意自明。前四句描述了燃萁煮豆这一日常生活现象,曹植以“豆”自喻,一个“泣”字充分表达了受害者的悲伤与痛橡模者苦。

第二句中的“漉豉”是指过滤煮熟后发酵过的豆子,用以制成调味的汁液。“萁”是指豆茎,晒干后用来作为柴火烧,萁燃烧而煮熟的正是与自己同根而生的豆子,比喻兄弟逼迫太紧,自相残害,实有违天理,为常情所不容。诗人取譬之妙,用语之巧,而且在刹那间脱口而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七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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