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

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第1张

律师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并不会有什么后果。它只是告知你对方的态度、诉求等。可以私下解决。你应积极应对,和对方协商解决。如你置之不理,对方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起诉)。如对方已起诉,也可协商解决的。关键是你要积极应对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论是协商还是诉讼,都对自己有帮助。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如果你认为你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当然,其中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者律师向对方刺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不排除当事人言归于好的可能嘛,何况是非自有法院公断!所以大可不必因为律师函而自乱阵脚、轻举妄动。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踪事态进展,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或者反过来向对方发送一份针锋相对的律师函。当然,律师函中又能会传达当事人催告、拒绝、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这些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对此谨慎评估。

逾期律师函来了是比较严重的了,xyk持卡人收到律师函说明发卡银行已经准备起诉持卡人了。但是只要持卡者将xyk欠款还清,发卡银行就不会再进行起诉的动作了。发卡银行发律师函给持卡者主要是想让持卡者还清欠款,如果持卡者主动还清欠款则不会被起诉,如果持卡者不还钱则会被起诉。律师函来了后果是比较严重的,律师函是对方已经通过律师准备走司法程序,在正式起诉前所发的法律评价等信息。接收方如果按照要求完成法律责任则不会起诉,如不按要求或拒绝完成法律责任,则会被起诉。律师函只代表声明作用,并不代表法院认可,如果委托人,以及律师利用权力伪造,造假律师函给受害者,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收到恐吓、威胁、损失等,应当报警处理,追究委托人,律师的责任。律师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并不会有什么后果。你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和解,双方签下协议来解决事情。但是你如果置之不理或者双方打不成协议的,对方可能会起诉,到时候只能积极应诉。??????????????????????????????????逾期律师函通过什么方式发送的???????????????????????????????????????????????????????????

对于逾期的借款人,银行一般都会先发信息进行催收,如果仍然不偿还贷款的,那么银行就会委托律师进行处理了,此时律师就会法律师函。?????????????????????????????????????????????????????????????????

综上问题所述,逾期律师函来了是比较严重的了,一直不还款可能会影响信用,不要逾期提前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收到xyk发卡行寄来的律师函,证明对方已经找律师开始进入法律程序了,发卡行会对其xyk欠款行为来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xyk。如果经判决后还拒不偿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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