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协议最主要的几个原则:
1、确保软件自始至终都以开放源代码形式发布,保护开发成果不被窃取用作商业发售。任何一套软 件,只要其中使用了受 GPL 协议保护的第三方软件的源程序,并向非开发人员发布时,软件本身也就自动成为受 GPL 保护并且约束的实体。也就是说,此时它必须开放源代码。
2、GPL 大致就是一个左侧版权(Copyleft,或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版权所无”、“版责”等)的体现。你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版权 信息,只要你保持开源,并且随源代码、二进制版附上 GPL 的许可证就行,让后人可以很明确地得知此软件的授权信息。GPL 精髓就是,只要使软件在完整开源 的情况下,尽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发挥的空间,使软件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3、无论软件以何种形式发布,都必须同时附上源代码。例如在 Web 上提供下载,就必须在二进制版本(如果有的话)下载的同一个页面,清楚地提供源代码下载的链接。如果以光盘形式发布,就必须同时附上源文件的光盘。
4、开发或维护遵循 GPL 协议开发的软件的公司或个人,可以对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还是一句老话——必须无偿提供软件的完整源代码,不得将源代码与服务做捆绑或任何变相捆绑销售。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是大多数软件许可证。GPL许可协议是只要软件中包含有其他GPL协议的产品或代码,那么该软件就必须也采用GPL许可协议且开源及免费。具有复制自由、传播自由、收费传播、修改自由的特点。
Android是基于Linux内核开发的,Linux内核是GPL授权。内核模块属于Linux内核的衍生产品,需要遵守GPL协议开源发布。因此安卓引入HAL,给linux内核开了个后门,增加了一些系统调用。HAL在内核的部分按照GPL的要求开源。驱动开发者可以在用户态使用这些新增的系统调用完成驱动的开发。从而在驱动方面规避了GPL。
在1998年以前,GPL对Linux的促进是很显然地,可以说没有GPL就没有Linux。大家都知道,与Linux竞争的,还有FreeBSD项目,这个项目的版权协议允许封闭源代码,并且实际上FreeBSD的某些软件也相当不错。但是现在来看,Linux的到蓬勃发展,FreeBSD却在逐渐消亡。原因很简单,基于FreeBSD开发的软件,很快就变得不开放源代码了,因而得不到整个社区的支持,所以也没有可持续发展。一旦其创始人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了开发,整个项目就不会延续了。
而基于GPL的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总会有人不断研究,因此有很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998年以后,公司大量介入Linux,因此LGPL又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由于LGPL的推广,很多公司把自己的商用软件移植到Linux上。在Linux World大会上,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微软以外,几乎所有的大型软件公司都把自己的产品移植到了Linux上或者正在移植。
现在,由于桌面Linux系统的要求,以及对Linux软件商业化的压力,大家开始让Linux真正被普通人接受,而不只限于爱好者。此时,“第三方协议”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Linux下的主要应用软件,例如办公套件、浏览器、电子邮件、IDE编程环境等,都是基于SISSL这样的第三方协议发展起来的。
在未来的岁月里,显然Linux的发展需要各种协议的综合运用,使得Linux既拥有开放源代码软件的优点,也拥有商业软件的优点。偏重于任何一种版权协议都是片面地,对整个软件产业发展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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