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和合学派创始人是谁?

中医学和合学派创始人是谁?,第1张

中医学和合学  派创始人  为上  海中医药  大学资深教授何裕民,学派顾问团成员  有  :  郑弘波、程虎啸  、  赵明杰、  胡  鸿毅  、  王立成、袁兆斌、  何志远、郭强、赵新民、  王一方等  。。有不明白的可以再问我

这本书对于医务工作者、医学生都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作者王一方是个医学人文学者,知识面很广,书中语言也比较幽默。

其实书名叫医学是什么,和我当初想象的不一样,我以为可能也就是什么养生书之类的,结果没想到是讲医学人文的,给大家摘抄几句。

面对疾病,我们必须首先知敬畏,而后谋进取。

医学职业如果抛弃人文修养不仅是一个悲哀,而且是一个讽刺,因为技术与人文是医学的两翼,缺少任何一个翅膀都飞不起来,而且人文这只翅膀折了,魔鬼就会趁虚而入装扮成这只翅膀,把医学引入歧途。

当一天的时光即将消逝,总有一段黄昏用来承接白昼的光明与夜晚的黑暗。濒死就是生的白昼逐渐沉入死亡永夜之间那珍贵又短暂的黄昏。

濒死:盘桓在生死之间的灰色地带

对于每个活着的人来说,死亡都是一件或早或晚必须去面对的事情——“死神就坐在门外的过道里,坐在幽暗处,凡人看不到的地方,一夜一夜耐心地等待。”但如果谈起那块盘桓于生死之间的灰色地带,想了解无限接近死亡的“濒死体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从幸运的亲历者到权威的资深医生,可能都无法完全准确地描述。

死亡如同房间里的灯一盏盏熄灭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表示:“我们说人死如灯灭,濒死阶段就像呆在一个大房间里关灯,关掉所有的灯时不是去拉总闸,而是按照一盏或同时几盏的顺序来关,全身器官短时间内走向衰竭继而停止是有一个时间差的存在。”他认为虽然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个体上的濒死感受不同,但是这一阶段里,一些共有情况还是在相继发生。

王一方认为,整个生物学死亡的前期阶段是一个“点线面”的立体过程。点,是心脏和呼吸,心脏和呼吸停止后有一个延迟反应连接到大脑皮层,再沿着大脑皮层扩散到外周的神经,然后在通过神经线慢慢传递扩散过到人体的整个面,整个面就开始“熄灯”了。

由于这阶段机体各系统的机能都发生了严重障碍,人会出现呼吸中枢麻痹,造成呼吸不规则或短促、张口呼吸,呼吸带鼻声、痰鸣或出现潮式呼吸,叹气样、哭泣样(双吸气)呼吸的情况,也可能会表现为呼吸急促,每分钟在30~50次。大脑或者神经没有严重受损的部分病人,此时虽然意识尚存,但也可能会因缺氧而表现出烦躁不安或者出现混乱,丧失对记忆和对空间时间的感知。

视觉最先消失,听觉最后消失

随着时间推移,脑干以上各神经中枢处于深度抑制状态,种种深浅反射逐渐消失,体温调节中枢功能紊乱,人体温度会出现高热或者降低两种极端情况,这时间由于心肌收缩无力,心搏出量减少,脉搏微弱而不规则,血压下降。

同时,一些感官状况也开始消失,一般来说视觉最快,表现为不能辨认亲友或看不见人。嗅觉失灵,说话困难,由于吃不下饭也喝不了水,味觉上有口干、口苦、味觉等改变,能量减低,临终脱水效应出现。这种脱水效应通常是一种自然过程,随着尿量、痰液、胃肠道分泌液以及肿瘤组织水分减少,人感知到的痛苦也会相应减轻。听觉通常是最慢消失的,处于濒死阶段的人虽然能听到周围的声音,但已经无力回应。

“熄灯”的过程中也会有“余光”

不过整个“熄灯”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余光”。“这个阶段里,等心跳和呼吸停止了,但由于个体差异不同,一些器官对缺氧的耐受度也不同。在一些缺氧耐受力强的个体中,可能大脑神经元还在放电,或者一些感觉神经的末梢仍然停留了4~8个小时。这时候运动神经可能终止了,手指无法移动,但是部分肌肉的非中枢性反应还在。有时一些家属会跟医生产生分歧,说病人会动了。这时候往往是一个局部的较短反射造成的,不是大脑下达的命令,而是属于末梢反射。”王一方说。

至于在这阶段时有发生,民间称之为“回光返照”的现象,王一方表示,可能的解释是在生命最后阶段里,人体倾尽全力地最后一搏:在大脑皮质指挥下,分泌出的肾上腺激素起到了应急的作用,各器官表现出了最佳状态,但是这个效果的持续时间常常是非常短暂的。

大多数人的濒死体验都极端痛苦

王一方表示,“濒死体验”并没有统一定论或者说法,甚至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身上,也会因为药物作用、惊恐障碍发作或者其他一些环境心理因素的诱导,体会到和将死之人同等体验的“濒死感”。而濒死之人的感受,因环境温度不同、个体耐受度存在差异、遭遇死亡的“重击方式”不一,可能也都不尽相同。如严重外伤或者急性疾病发作都能导致人短时间内死亡,濒死期可能很短或不会出现。不过,除了大脑或神经受到严重损伤的人,大多数濒死之人不可避免地都会经历一段或长或短、极端痛苦的生理体验。

心梗等急性疾病会瞬间遭受巨大痛苦

据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研究员胡理介绍,对于类似心梗发作等急性病患者来说,可能瞬间会遭受巨大的痛苦和恐惧,刹那间全身的精力都用来对抗这种痛苦甚至到静止不动的状态;而对于经受了慢性病折磨的患者,长期疼痛则会诱发严重的焦虑和抑郁情绪。

当然,尽管临床上常常在一个“时点”宣告人的死亡,但人体的死亡是一个过程。在生物学死亡的前期阶段里,随着时间推移,持续缺氧会造成血液代谢性的酸中毒,但也可能促使一些个体的脑部释放出具有止痛作用的内啡肽(又称安多芬),这可以让人产生病理性的愉悦感。在内啡肽的作用下,部分人也可能因此感觉不到痛苦,负责记忆存储的大脑皮层两侧的颞叶被激活,大脑反而会加工早期记忆,从而让人产生一些迷幻效应。

人工干预:现代医学吹来的“风”

虽然我们无法对濒死期的体验做一个准确描述,但是病理学上还是把迈进生物学上死亡的深渊前期细分为了濒死期和临床死亡期两个阶段。不过理论上讲,只要处于生物学死亡前期,生命的小船始终盘桓在生死之间的灰色地带里,如果顺其自然地“顺流而下”,必将很快抵达那黑色的彼岸,如果加以人工干预,现代医学刮来的“风”也最有可能在这个阶段带领小船返航。

临床死亡阶段一般持续4到8分钟

临床死亡阶段在一般条件下,持续时间为4~8分钟(即血液供应完全停止),但在低温条件下也许可延长至1小时左右,超过这个时间,大脑将发生完完全全不可逆的变化,所以这一阶段是积极抢救复苏病人最后的底线。由于重要器官代谢过程尚未停止,潜力还在,只要不超过这个阶段,对失血、窒息、触电等致死的病人给予积极地治疗,仍有生还的可能。

“续命”手段取决于原发疾病

相关医学治疗手段仍然取决于原发疾病,打阿托品或者肾上腺素,血压低了就迅速使用相关设备升血压,无法自主呼吸就上呼吸机,肾功能衰竭就做血液透析。比如对于心梗病人来说,只要重要部位没有问题,可以酌情使用体外除颤、电击手段,或者打强心针、三联针,上手术台通血管供血等治疗方式,把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将心梗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电击除颤是重要的手段(图片来源于网络)

延长生命的过程中痛苦无法消除

虽然手段有很多,但处于这一阶段的人是否需要现代医学的治疗,同样要考其家属的意愿。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神经外科ICU主任王宁就曾经接诊过一个90多岁的晚期肺癌患者,除了癌症,患者还并发有肺部炎症和肾衰竭,每一天都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的遗嘱就要求最后弥留之际,不再进行特别积极的救治。作为一个近百岁的老人,在这种疾病状态下,通过现代医学的生命支持手段,如气管插管呼吸机支持,血液透析,也许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是在这段“被人为延长的生命”中,其痛苦是无法消除的。

这一阶段,当现代医学刮来的“风”回天乏力,生与死之间的“旋转门”就会关闭,留下的只有一条通向死亡的“单行道”。

专家视点:脑死亡标准更严谨,国家应尽快立法

生物学上的死亡期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此时,机体重要器官的新陈代谢相继停止,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功能和形态改变,但某些对缺氧耐受性较高的器官组织,如皮肤、毛发、结缔组织等,在一定的时间内仍维持较低水平的代谢过程,随着生物死亡期的发展,代谢完全停止,则出现尸斑、尸僵和尸冷,最终腐烂、分解。那么,从还有一丝救治希望的临床死亡期进入到不可逆转的生物学死亡的那条“分界线”——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标准是什么?

从医学角度来说,“脑死”才是真的死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神经外科ICU主任王宁介绍说,“如今我国刑法中的死亡标准仍然是以心肺死亡盖棺定论,从自发呼吸停止、心脏停止、瞳孔反射机能停止等作为自然人死亡的判断依据。但是现代医疗手段中呼吸机的应用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上世纪60年代法国一位医生报告了一组20多个深度昏迷的病人,用呼吸机维持呼吸,尽管有心跳,但是他们大脑和脑干功能已经丧失殆尽,从此有了‘脑死亡’的概念。”

王宁解释,准确的“脑死亡”定义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中枢神经系统由大脑、中脑、小脑和脑干组成。大脑主管人的各种心理、高级思维和各种感觉和运动,脑干处于大脑最深处,是大脑的所有传导束的通路,并且是人体觉醒与意识,心跳、呼吸等重要生命功能的中枢,从对缺氧的耐受能力看,大脑皮层4~6分钟,中脑5~10分钟,小脑10~15分钟,脑干20~30分钟,换言之,除非脑干直接受损,在脑干死亡之前,其他各部分至少已经遭受严重的不可逆的损害。

脑干死亡后,依靠现代医疗手段所能维持的、包括残余心跳在内的部分生物学特征不再表明生命的继续存在。一般说来,当弥漫性脑损伤发生时,大脑皮层死亡先于脑干死亡,所以采用脑干死亡作为个体死亡的判定标准,更具有保守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脑死亡概念提出后的60多年来,没有一个经过标准程序判定为脑死亡的病人再活过来。一旦发生全脑死亡,从医学角度来判断,就是毫无争议地个体死亡。

因此,相对于以心肺功能不可逆停止作为判断人进入生物学死亡的依据,脑死亡的标准更具科学性和严谨性。截止到2009年,世界上已有大约90个国家都颁布了脑死亡医学标准,有些国家还进行了立法。

我国医学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中国脑死亡的标准,经过近30年的努力,卫生部也在2002年推出了成人《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草案)以及技术标准,这一医学界公认的科学标准,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在我国法律上进行确认。王宁和王一方都认为,除了提高生命质量,维护死者尊严,减少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和病人家属的经济负担,国家尽快推进脑死亡标准的立法实际上也会是一个进步。

脑死亡与植物人有本质区别

至于媒体中常常提到的感人新闻“家属不离不弃30年终唤醒植物人”,王宁表示植物人与脑死亡是有本质区别的。脑干功能中包括了驱动病人的自主呼吸和心跳,植物人虽然也处于一个昏迷状态,但是可以自主呼吸的,而脑死亡的人只能在呼吸机的帮助下维持呼吸和心跳反应。部分植物人确实存在着潜在唤醒的可能性,而脑死亡的人没有呼吸,没有各种反射反应,无论现代医学技术是维持3周还是3个月的心跳,对脑死亡的人来说可能都一样,是绝对无法恢复自主呼吸,更不用说醒过来。

“换头术”是科学笑话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脑干死亡即包括全脑功能的丧失,同其他器官如肾脏、肝脏、心脏等功能衰竭相比,这些器官可以通过移植新的异体器官,可以使人重新过上健康的生活,但“脑死亡”是不可逆的,“换头术”完全是彻头彻尾的科学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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