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a)列入合同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b)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c)在上述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在工程实践中,当发现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时,通常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应按合同条件中的规定确定,即排在前面的合同文件比排在后面的更具有权威性。因此,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对合同文件最好按其优先顺序排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