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个继承的类应该在聚合内吗?如果是这样,它们是否也被认为是聚合根,因为它们的身份与根相同(只有添加属性)?如果没有,我如何从其他实体访问它们?
>或者我应该不使用继承?为什么?
>而且,如果您的聚合中的实体不是根,但是您需要它来继承外部的实体,该怎么办?你应该怎么做呢?
一般来说,你应该赞成合成而不是继承.
这是我要做的一个例子. (请注意,这只是我的例子,我不知道域名,所以它不是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您可以拥有一个Student类,它是您的聚合根,然后是几个不同的州类:已注册和已注册.这样您就不需要在学生上公开这些状态类,但您可以在Student上公开方法.一个小例子(在c#中):
class Student{ State _currentState; voID Enroll() { if(!_currentState is Registered) throw new InvalIDOperationException("Cannot enroll student who is not registered"); this._currentState = new Enrolled(); } voID Register(string name) { this._currentState = new Registered(name); }}class StudentState{}class Enrolled : StudentState{}class Registered : StudentState{ public Registered(string name) { 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name {get; private set;}}
这是State-design模式的一个简单应用,你可以将其中的更多部分外部化并构建一个完整的状态机,但我会把它留给你. (它也直接输入到SO编辑器,因此可能存在语法错误)
评论后编辑:
是否需要公开State-property取决于上下文.一般来说,我建议不要这样做,因为你暴露了学生的内部.例如,公开一个名为CanEnroll的方法会更好.这样,您可以更改状态模式的内部实现,而不会影响任何客户端.
至于问题3,没有用例就很难说.但是,这里有一些指导方针:
>赞成作品而不是继承(再次,我知道)>你可以从聚合内部到外部世界的引用,但你不应该有相反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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