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先说第一种:
9:40-22:00,一共12小时20分钟-1小时20分钟,共计11小时工作时间,
上一天休一天,那么一个月按30天来算,就是有15天工作时间:1511=165小时,
国家规定标准工作天数是2175天,那么165/2175=76小时<8小时,或者说每月应工作时间是175小时,165<175,所以不论合算成每天的工作时间还是总时间,这个工作时间的安排都是没有超时的。
同理可算出第二种的
12:00-20:00,8个小时,扣1小时20分钟,6小时40分钟。
一周休息一天,就是有6个工作天数,那么一个月最多应该休息的是4天,工作26天。
266小时40分钟=173小时20分钟。也是没有超过总的175小时。
综上计算,这两种上班方式都没有超过规定时间哦。你好,你这个看不清。上班时间计算方式如下
正班时间8小时+平时加班时间+周六周日的加班时间+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你实际工作的时间。
平时加班费15倍,周六周日的加班费2倍,法定节假日三倍的计算标准。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 法定节假日 )=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 工资 、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按日期时间格式设计表格,日期看月日中间用“/”或“-”分隔,当年年份可省,日期与时间中间打一空格,比如A2单元格输入形式为:”8/7 9:45“;
然后在C2单元格输入公式:=ROUND((B2-A2)24,1),直接相减得出的是天数,乘以24转化为小时,这里ROUND函数是对求出的值四舍五入,并保留一位小数;
然后再对公式下拉填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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