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询价
(1)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按照设备材料的采购周期及缓急情况,依据供应商资料、市场行情及询价记录,以电话、传真、网络方式进行询价。
(2)凡属一般采购,采购部门均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货源紧张的可例外。
(3)凡属合约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可依据合约价格直接核价,不需另行询价。
(4)如向定点的合格供应商采购,应附《物料报价明细表》,如合格供应商有2家以上,则应向两家同时索要报价明细资料。
(5)凡属可做成本分析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成本分析资料,作为议价的参考。
(二)核价
(1)财务部、计划经营部负责大额采购的核价工作,列入核价采购管理的范围是:一是非常规性物资的采购;二是购买物资材料单价在500元以上,或购买总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
(2)采购人员询价后,采购部应根据收集到的询价信息,对供应商的报价、交期、质量保证、付款方式等进行综合比较,选择品质、成本、交期、结算方式符合本企业要求的供应商。
(3)采购计划报到计划经营部后,由计划经营部门牵头,必要时会同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和质量检验部门,对询价情况进行评估、比价。
(4)工程部专职部门根据工程预算和对市场物价的调查,评估采购询价议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必要时可直接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商议、确定、核准采购价格。
(5)在实际采购业务中,采购物资材料不仅要考虑采购价格、质量等因素,还要受到付款结算方式、送货方式、售后服务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往往是现金结算的价格有利,而延期付款结算的价格不利。因而,我们在控制采购成本时,必须面对现实、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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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比价程序可以委托第三方。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只要合同双方有相关的约定,并且双方都没有意见,是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采购比价程序的。采购比价是指采购人员请数家厂商提供价格后,从中加以比价之后,决定厂商进行采购事项。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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