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一般的制发程序是

公文一般的制发程序是,第1张

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

通用公文的制发程序又叫发文办理。《办法》规定:“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公文起草环节要求体现政策,合法合规。必须要符合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要与拟制的文件相吻合。

扩展资料:

在审核阶段,根据规定、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 进行审核。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还有排版、版式是否符合要求一并作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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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务管理

(一)工作职能

根据《宜昌市总工会机关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总全局性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一般由主(承)办部室负责;常规性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一般由相关部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由会议主(承)办部室负责。

主(承)办会议的部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会议方案的制定,会议经费预算的编制,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的起草下发,《会议指南》的编印,会议食宿安排、会场的安排和布置、会议用品(奖品)的定制和采购、会议费用结算等。

(二)办会程序

1、制定会议方案及经费预算。根据年初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的年度会议项目及有关要求,一般性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周,重要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周,由会议主(承)办部室起草会议方案及会议经费预算,经主席办公会审定同意后,开始会议筹备工作。

2、会议筹备

——会议通知印发。会议召开日期确定后,一般由会议主(承)办部室负责及时起草和印发会议通知,收集和整理与会人员报名名单。邀请上级工会、市委领导或市总领导出席会议时,由主(承)办部室负责起草和报送请示报告并落实出席领导的名单;邀请市直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时,由主(承)办部室负责送会议请柬并落实参加人员名单。

——会议材料及会标准备。主(承)办部室负责起草会议材料及会标内容,按公文处理程序规定印制和分发。

——定制或采购会议所需奖品、奖牌及记录品。主(承)办部室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经市总工会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核后采购验收。

——食宿安排。主(承)办部室根据会议方案所确定的会议时间、会期、与会人数以及会议预算,负责联系和落实会议食宿及会场等。

——代表报到。主(承)办部室根据会议方案提前安排工作人员,在有关地点设立会议报到处,组织与会代表进行会议签到。

——会场布置。主(承)办部室负责会标及有关标语的悬挂、席位卡的摆放、音响设备的准备及茶水供应等,大型或重要会议主席台前还应摆放鲜花。办公室协助主(承)办部室做好会场布置工作。

3、会议实施。会议召开时,主(承)办部室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领导,宣传部室负责会议的宣传工作。

4、会议费用结算。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主(承)办部室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办理结帐手续。

二、文印管理

(一)工作职能

机关文印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正式文件的印制和装订,机关公文和材料的打印、复印和装订,文印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打印文件或材料的登记建帐工作

(二)文印程序

1、以市总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材料,经主要领导审签、办公室审核后送文印室印刷;以市总部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材料,经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审核后送文印室印刷。

2、市总领导和各部室需要打印或复印文件材料时,经办公室审核后与文印室联系打印或复印。

3、市总机关120份以上文件经领导审签、办公室审核后,一般可由文印室送到市委文印中心印制并按年度结帐。

三、物资采购管理

(一)工作职能

市总成立集中采购小组,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经济事业发展中心及物资使用部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在年初主席办公会议确定的经费预算范围内,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各成员部室的主要职责是:

1、办公室为采购活动牵头部室,主要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并负责所购办公设备的发放登记工作。

2、财务部主要负责编制预算和采购计划,资金准备和资金结算,以及所购办公设备的资金登记工作。

3、经审办主要负责对招标和集中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和审计工作。

4、经济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资产建档及监管等工作。

5、物资使用部室主要负责提供物品种类、数量、式样、以及有关采购要求和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采购程序

物品采购程序包括下列主要步骤:制定采购计划、审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式、领导审批、实施采购、物品验收、资金结算、登记备案。

1、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工作的需要,部室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本部室年度物品采购计划,内容包括采购项目、采购理由、采购数量及要求、经费预算等。

2、审定采购计划。凡部室年度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必须经是经市总主席办公会审定后作为计划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凡计划外采购项目必须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并报集中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按程序进行采购。

3、确定采购方式。根据《宜昌市总工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采购项目类别及金额大小,确定采购方式。

4、领导审批。根据采购计划以及采购小组提出的建议,由集中采购委员会对采购的具体物品进行审批。

5、由市总集中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办理物资登记、入库手续。

6、物品验收。物品购进后,由集中采购委员会和使用部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发放、登记手续。

7、资金结算。根据财务有关规定,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集中采购委员会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四、公务用车管理

(一)工作职能

1、根据《市总工会车辆管理办法》,机关车队承担以下管理职能:负责市总领导公务用车、上级工会领导和兄弟省市有关领导来宜检查指导工作用车、上级工会在宜召开会议和离退休干部用车,以市总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用车、外事工作用车、以及市总其他工作需要用车的派遣工作。

2、定期对机关公务用车情况进行通报。

(二)派车程序

坚持按照先急后缓、先外后内、先主后次、先上后下的原则,按照下列范围和顺序使用和派遣公务用车。

1、市总领导公务用车。

2、省总副部长(主任)以上领导来宜检查指导工作,外省外地工会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宜学习考察,全总、省总在宜召开的各种会议用车。

3、市总召开的各种会议用车;市总统一组织的送温暖、劳模考核、全市工会工作创优争先考核、由市总领导带队的调研活动用车。

4、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活动用车。

5、工会外事活动用车。

6、机关工作人员到市委、市政府大院或到两个以上市直部门联系工作、参加会议或会签文件的公务用车。

7、经同意机关干部乘坐飞机出差的接送用车。

8、老干部活动用车。

9、其他工作临时用车。

五、报刊信函收发管理

(一)工作职能

根据《市总工会机关报刊订阅管理办法》规定,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年度报刊计划组织报刊征订和收发工作;有关机要文件信函的收发工作;负责机关邮寄费年度定额使用和管理。

(二)文件信函寄发程序

1、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文件信函。凡以市总工会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文件信函,由承办部室按有关规定印刷装订后,办公室负责报送。

2、机关文件信函的邮寄发。市总机要文件信函一般由承办部室印装后,交办公室机要工作人员按机要文件有关规定寄(送)发。

3、普通文件信函的邮寄。普通文件信函一般由承办部室集中封装后交办公室于每日下午统一邮寄。

4、急件或重要文件信函的邮寄。急件或重要文件信函一般由承办部室集中封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以特快专递或挂号的方式及时邮寄。

六、工会维权网站管理

(一)工作职能

工会维权网站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主要职责:

1、负责定期更新网页内容,及时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全市工会系统的最新信息。

2、负责及时向上级工会网站、宜昌市官方网站报送有关工作信息、数据及图片。

3、负责做好机关办公自动化的有关电子文件、资料、图片、信息、数据的传输和存档。

4、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和网站软件、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并解决市总工会机关局域网存在的技术问题。

5、负责做好网站的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失密、泄密现象。

6、负责各地各单位工会、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报送网站信息情况的登记、通报和考核工作。

(二)网站信息发布程序

1、市总文件、领导讲话和经验材料发布。凡市总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经验材料需上网发布,必须经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审核后,承办部室将存有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和经验材料的软盘送交网站,由网站工作人员编排后上网发布。重要文件须报市总新闻发言人审签后,方可上网发布。

2、新闻信息发布。机关各部室有关新闻信息需上网发布,须经部室主要负责人审签、办公室审核后,将存有新闻信息稿件的软盘送交网站,网站工作人员编辑后上网发布。重要新闻信息须报市总新闻发言人审签后,方可上网发布。

制发公文流程

公文的撰制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它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编号、打印、用印、下发、存档等基本环节。

一、草拟。凡以学校名义上报和下发的各类文件:综合性文件由党政办起草;学校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起草。起草公文要严格遵循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院党政各类会议决议或院领导的指示、重要文件由部门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起草。

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及会签。文件草拟,应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呼伦贝尔学院公文稿纸”,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送单位、主办单位及拟稿人、打印份数、校对人、急缓程度、密级等,由本单位负责人会审,并签署意见后,送党政办秘书科审核,不能越过秘书科直接送院领导签发。送审稿必须完整,凡书面材料,无论保密与否,均须与主件一道送审。

三、复核。党政办接到送审稿后,应及时审核。核稿的重点是:

(1)检查是否符合公文处理程序及要求。

(2)检查是否需要行文。

(3)检查是否需要会议进行讨论,是否需要报上级机关等。

(4)检查公文内容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本单位以前的规定有无矛盾,是否与其它公文有重复或脱节的地方。

(5)检查公文中规定之界限是否清楚。若内容不够妥当,要认真加以修改,以免受文单位在理解和执行中发生困难,出现偏差。

(6)检查公文规定的措施是否有根据,是否符合实际或行得通,怎样执行及执行时限是否相宜,涉及的有关机关是否已征得同意等。

(7)检查文字表达是否准确、通顺、简炼、明了、合乎语法逻辑。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正确,有无文字错漏等。

(8)检查公文格式是否合乎规定,公文名称使用是否恰当,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是否适当,标题、发文机关名称等是否准确。

核稿时,对上述方面出现的不妥之处,须逐项加以修正。属原则性的问题或具体业务问题的修改,应附上具体修改意见退交拟稿部门修改,核稿之后,应注明印数(包括存档数)。对改动较大文稿,应由拟稿部门誊写清楚,经党政办复核后送主管领导签发。

四、签发。签发是决定文件最后定稿和批准发出的关键环节。文稿经过院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并经党政办主任签字后既成为定稿,并据此后生效。签发人代表学院在内容、文字上对公文的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凡已经院领导签发的公文,原则上不能修改,若确需修改应请示签发领导批准。

五、编号、登记。党政办接到文件定稿后,应及时登记、编号,并根据急缓程度编排版。文件出稿后,应及时通知拟稿人校对。

六、校对。校稿人应按领导核准签发后的文稿认真仔细地进行校对。非拟稿人进行校对时,若发现原稿有不妥之处,不应随意增删修改,应及时与党政办秘书科联系或请示领导解决。对校对中发现的一般性的笔误,如错字、漏字、标点等,须作必要的修正,并在原稿上注明。

七、印刷、装订。打印稿经校对无误后由党政办付印、装订。印刷装订应力求使文件美观、整洁、牢固,以便受文机关阅读、处理和保管。

八、用印、封发。所有往上级机关、外单位的文件及学院存档的文件,都应盖印后封发。用章与发文单位名称应当一致。

九、公文正文用字一般为4号仿宋体,标题一般为3号黑体。

十、注发。文书处理人员应及时在文稿登记本上注明文件发送情况,以备查考。

十一、立卷。对于按发文程序处理完毕的文件,文印人应及时将文件形成过程的底稿和印制件两份送档案科,再由档案科按年度立卷存档。

十二、注意事项

(1)公文处理的全过程(包括编号、登记、拟办、批办、拟稿、核稿、签发等)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钢笔墨水必须使用蓝黑色或碳素墨水,不得使用红色或纯蓝墨水。书写应使用方格稿纸,要求字迹清楚,容易辨认。公文纸内的文字均不得超过装订线。

(2)为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一切公文必须按收文或发文的程序运转,不得横向传递,不得越级办理。

(3)校对应采用国家出版、印刷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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