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到部队后,会很快安排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会做出退兵的决定。首先通知新兵本人,允许新兵提出申诉,如果新兵对复检结果无异议或者申诉理由不成立,部队会维持退兵决定。然后通知送兵的地方武装部,让其派人到部队接回新兵。退兵按照要求,应当在新兵到部队后45天内完成。
机构与职责: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从兵役机关、公安机关、教育等有关部门抽调政治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征兵政治审查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组长,兵役机关派人担任副组长。
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和有征集任务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下统称为基层单位)应当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并组织专门人员具体办理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征集义务兵和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政治审查。
第三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集中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衡量、质量第一的原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流程有4步,具体如下。
1、部队退兵具体 *** 作流程:
(1)退兵应当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组织办理,将新兵及其档案、退兵手续和有关证明材料退至省级征兵办公室。
(2)对部队退回的新兵,省级征兵办公室应在其到达之日起的7日内办理完毕。省级征兵办公室对接收的不合格新兵,应当通知有关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回,注销其入伍手续,也可由省级征兵办公室确定派人送回。
(3)办理退兵期间,征集部门应当积极协助部队做好退回新兵的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问题。
(4)部队不得将不合格新兵退到市县级征兵办公室,征集部门必须按照程序接收退兵。严禁部队与征集部门换兵。
2、退兵应当区分责任退兵和非责任退兵。
以下情况属于责任退兵:
(一)违反规定,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出现的问题
(二)工作失职、把关不严出现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程序退兵的
(四)违反规定换兵的
(五)其他违反征接兵政策规定出现的问题。
3、对责任退兵要严肃查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以下情况属于非责任退兵:
(一)不在征兵体检范围内的身体问题
(二)征兵体检中检测不出来的潜伏性疾病
(三)征兵体检后新发病
(四)新兵运输途中或者到达部队后,因疲劳或者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体检指标发生变化的问题
(五)经部队反复教育仍拒绝服兵役而出现的问题
(六)其他不属于违反征接兵政策规定造成的问题。
5、属于非责任退兵的,要及时查找问题及原因,加强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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