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第1张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

1.评估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针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评估条件

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3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公办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学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二、评估组织

3.教育部统筹合格评估工作,制订合格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规划,组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合格评估工作,审议进校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报告,做出评估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

4.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检查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5.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合格评估工作,包括组织评估培训、组建评估专家队伍、采集和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织专家进校评估等,并向专家委员会提交进校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报告。

三、评估程序及任务

合格评估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环节。

6.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本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7.专家进校评估

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8.结论审议与发布

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9.结论使用

“通过”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3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四、评估纪律与监督

实施“阳光评估”,推进评估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参与、加强评估监督、严肃评估纪律,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

10.评估信息公开合格评估相关的政策文件与实施办法、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活动、评估专家名单、《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有关数据、《专家组评估报告》以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估的工作机制,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11.评估监督

合格评估工作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估专家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监督检查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与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做出处理。

课堂教学评价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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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要挑选业务水平高,评议能力强,大公无私,作风正派的同志参加,人数5~10人为宜。组长要由教育理论水平高,对课堂教学评估有一定研究,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组织工作能力的同志担任。

(二)学习标准进行试评

评估前要组织评估小组成员学习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和记分办法,学习体现各学科课堂教学特点的不同要求,看先进地区优秀教师的录像课,进行试评,试评中发现标准要求不恰当的地方,经大家讨论可以修改,评议时要依据修改后定下的统一标准和办法为准,标准要求和办法一经讨论确定,在评价中就不能随意改动。

(三)听课评议

听课前评价小组全体同志要事先看教学大纲和课本以及讲课老师的当堂教案,熟悉教材内容和应达到的教学目标,由专人命好课后测验试题。然后进行听课。课堂上评议人员要按标准要求观察记录好讲课教师和听课学生的实际表现,下课后立即抽部分学生进行测验,抽部分学生填写《课堂教学评估学生简答表》,由讲课教师填写《课堂教学评估教师自评表》,这些工作进行完后即可开评议会,凡参加听课的同志都要参加评议会,评议开始要先请讲课教师谈谈他备课时的想法,讲课后的体会。评议时要根据课堂实际情况,学生测验成绩,两表的反映,讲课教师的想法体会等,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中不但按标准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更要探讨上好一节课的方法和规律,这样在大家的评议启发下,相互学习,大家都会学到改革教学,提高效率,提高质量的好办法。总之,要把每一次评议会都开成一个课堂教学研讨会,在这大量的教学研究实践中,提高教学水平,提高研究水平。

(四)评议记分

评议人员要在经过听课、评议会后按标准要求和讲课教师在课堂上的实际表现评判给分,评定时一律以参加评议人员评价表上所打分数体现本人意愿,以总平均分的高低鉴定教师。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主要程序分以下步骤:

1、制定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院通常会制定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并进行公示。

2、聘请外部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学院会邀请一些具有资深教学经验并在本学科领域拥有权威地位的专家,组成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委员会。

3、提供相关教学材料和数据:学院需要按照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提供本科教学工作的相关材料和数据,如授课计划、考试卷及答案、课程教案、教师教学反馈、学生评价等。

4、评估委员会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评估委员会一般会到学院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听取学院各方面的汇报。

5、整理并提交评估报告:评估委员会需要对所有收集到的材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形成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学院或者有关部门。

6、接受评估结果的审核和批准:学院或者有关部门会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和批准,并据此做出相应的决策。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合格标准,学院则需要进行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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