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包括电镀前预处理,电镀及镀后处理三个阶段。
完整过程:
1、浸酸→全板电镀
铜→图形转移→酸性除油→二级逆流漂洗→微蚀→二级 →浸酸→镀锡→二级逆流漂洗。
2、逆流漂洗→浸酸→图形电镀铜→二级逆流漂洗 →镀镍→二级水洗→浸柠檬酸→镀金→回收→2-3级纯水洗→烘干。
塑胶外壳电镀流程:
化学去油.--水洗--浸丙酮---水洗---化学粗化水洗敏化--水洗--活化--还原--化学镀铜--水洗光亮硫酸盐镀铜--水洗--光亮硫酸盐镀镍--水洗--光亮镀铬--水洗烘干送检。
扩展资料:
工作原理:
电镀需要一个向电镀槽供电的低压大电流电源以及由电镀液、待镀零件(阴极)和阳极构成的电解装置。其中电镀液成分视镀层不同而不同,但均含有提供金属离子的主盐,能络合主盐中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的络合剂,用于稳定溶液酸碱度的缓冲剂。
阳极活化剂和特殊添加物。电镀过程是镀液中的金属离子在外电场的作用下,经电极反应还原成金属原子,并在阴极上进行金属沉积的过程。因此,这是一个包括液相传质、电化学反应和电结晶等步骤的金属电沉积过程。
在盛有电镀液的镀槽中,经过清理和特殊预处理的待镀件作为阴极,用镀覆金属制成阳极,两极分别与直流电源的正极和负极联接。电镀液由含有镀覆金属的化合物、导电的盐类、缓冲剂、pH调节剂和添加剂等的水溶液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镀
1 目的对外包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外包过程作为本组织整体流程的一部分来进行管理,使外包过程结果达到本组织策划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外包的所有过程:设计外包,生产外包和检测外包。
3 职责
3.1 项目管理部负责生产外包
——是外包过程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管理和控制;
3.2 项目开发部负责设计外包
―—负责提供外包产品重要度分类、验证要求及外包产品的技术标准(接收标准);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检测外包
―—负责对外包产品进行验证,并做好记录。
3.4 总经理
――负责批准外包合同。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改码 处数 文件更改单号 签名 日期 文件自批准日始实施
文件修订与评审状态 文件审批栏
4、程序
4.1我公司的外包过程分为:部分产品设计过程外包,生产外包和检测外包三种外包形式:
a)对于设计难度较高,周期较长,投入技术力量较多且有可能影响飞行的重要产品,公司选择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外包。
b)对有些产品的生产过程,选择专业生产单位进行生产外包。
c)对一些重要的采购件和公司自行生产的产品,在公司无检测手段进行检测时,将委托检测,即检测外包。
4.2对承包方的选择,应关注其资质、设计开发水平,工艺、设备状况,检测设施,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
4.3签订外包协议,应明确产品的名称、用途、配套关系、技术指标、环境条件、采用的设计标准、可靠性要求、维修性要求、安装方式、接口关系、交付进度、交付数量以及双方需协调的内容,协议应明确我方的确认点。公司将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一部分来进行控制。
4.4 设计和开发外包
4.4.1 签订外包技术协议后,为承包方提供样品或相关技术资料。必要时,承包方可参加现场测绘任务。
4.4.2承包方应对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进行策划,形成设计开发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明确产品设计阶段的划分,每一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或要求,确定适合每个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工作的安排。设计计划应经我公司确认。
4.4.3对某些产品的技术指标或要求由于受到条件限制不能一步到位时,承包方应与我方协商采取分步实施,并由承包方主管设计员编制预先规划产品的改进计划,计划应得到我方确认。
4.4.4参加承包方召开的方案审定会,并签署审定结论。
4.4.5在承包方初样设计(C型)过程中,应要求承包方提供关键元器件材料采购清单,并由我方确认。
4.4.6必要时,参加承包方对C型阶段的设计评审和标准化评审。主要评审设计图样和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
4.4.7参加承包方设计部门主持召开转型审定会(转S型),并签署审定结论。
4.4.8承包方应按照本企业标准化要求制定产品的标准化大纲或产品的标准化综合要求,交我方会签。
4.4.9承包方应向我公司提供详细设计用的外形图、总装图、外部接线图和技术规范,并经过我方确认。
4.4.10承包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公司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的有效证据,并接受我单位质量师系统的质量监督检查。必要时,我单位可以视情派出工程代表到承包方现场进行检测。
4.4.11产品装机试飞前,承包方应负责做完产品环境试验、产品性能试验和有关地面系统联合试验,并有试验结论。向我方提供产品的质量评审报告,提供环境技术要求规定的试验报告。必要时应向我方提供试验样品。
4.4.12产品履历本和合格证要求应按GJB2489-95《航空机载设备履历本及产品合格证编制要求》、GJB2488-95《飞机履历本编制要求》的规定执行。
4.4.13产品转S型后,承包方应在一定时限内向我方提供S阶段以下文件(有部分文件可在试制过程中提交。):
a)可靠性大纲;
b)维修性大纲;
c)元器件清单(包括关键件、重要件清单);
d)环境应力筛选方案;
e)产品外形图 ;
f) 产品总装图;
g) 技术规范;
h)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文件。
4.4.14承包方交付产品时,应同时交付产品性能测试报告(按需),负责向我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和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交以下文件给我方:
a)质检部门开具产品合格有关证明文件;
b)经我方或总师单位会签的技术规范、外形尺寸、接口关系和安装交联关系图等文件;
c)环境试验报告;
d)厂(所)内鉴定试验报告;
f)其它有关补充文件。
4.4.15 我方会签产品设计定型试验大纲。并参加定型预审会和定审会。
4.4.16 产品在设计定型后,承包方应分别向我方提供D型资料,包括会签产品图纸、产品技术规范、技术说明书、使用维护手册、机载设备维修手册、定型结论、履历本/合格证等。
4.4.17经公司会签的图样、技术文件的设计更改,需经公司会签确认。
4.5生产外包控制
4.5.1我方应对承包方进行充分的调研,保证其是专业的、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对产品的品质管理规范,有严格的 *** 作流程和办法。
4.5.2签订生产合同后,我方可根据产品的要求,委派专员对承包方进行生产进度及质量跟踪管理。
4.5.3承包方应向我方提供元器件采购清单,对关键件和重要件应提供书面质量证明文件。
4.5.4产品应有批次和序列号,批次和序列号可以由我公司制定,也可以由承包方统一制定,但应保证产品批次和序列号的唯一性,我方可以随时按批次和序列号对产品进行跟踪和追溯。
4.5.5及时掌握承包方的生产能力和计划安排情况,以保证承包方生产流程在可控状况下。
4.5.6在产品交货时,我公司按已制订的检验规范对产品进行验收。如需要到承包方现场检查或验收,双方应预先约定。
4.5.7产品交付时应附有下列文件,如果交付产品是半成品或零配件,交付时可按合同规定提交文件:
a)技术说明书、履历本/合格证;
b)使用维护手册;
c)合同规定的其它文件。
4.6检验外包控制
4.6.1我方应对承包方进行充分的调研,保证具有相关资质,有专业的检测设施,有严格的 *** 作流程和检测办法。
4.6.2承包方应向我方注明检测设施、测试条件等,并保证检验设施在有效期内使用。
4.6.3与承包方签订检测外包合同,明确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合格条件等。
4.6.4产品检测完毕后,承包方在交付产品同时应向我方交付下列文件:
a)检测设施清单,必要时附检测设施有效期使用证明文件(承包方为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可免项);
b)检测报告;
c)合同规定的其它文件。
4.6.5我公司将视具体产品对检验结果进行抽样核对。
4.7关键过程外包的控制
对外包过程中的关键过程,按以下控制:
a)关键过程必须建立工序流程卡;
b)关键过程的生产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员、定设备、定工艺);
c)实行首件两检,并留有实测记录;
d)顾客要求监督的关键过程,应邀请顾客参与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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