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目前的征管现状出发,申报纳税程序可有以下三种选择:
(1)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开缴款书并向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有经收银行收讫税款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按期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
(3)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上应付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款入库由税务机关归集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作为同城票据交换参与单位的国库办理清算。依照税法规定分期预缴、按期一并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归集分期预缴的缴款凭证,于法定申报期内,按上述三种申报程序办理纳税申报、结清税款。对于未在银行开里账户的纳税人,可按现行办法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以现金结算税款,提倡并逐步推行使用xyk。
海运舱单申报流程如下:1、检查舱是否存在,以单号、录入日期作为主索引键要申报的舱单进行检查,如果提示已有舱单数据,则说明该舱单已向海关申报,就不允许用户再次录入相同舱单。
2、如果舱单已经录入申报系统,那么可以对舱单进行申报、修改或删除等 *** 作。
3、如果经过检查不存在舱单,那么就可以直接录入新的舱单进行申报。
报关单预录入是指在实行报关自动化系统处理“进口报关单”的海关进行申报的一个程序。
在实行计算机报关的口岸,专业报关单位、代理报关单位、自理报关单位或者报关员应当负责将报关单上申报的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海关方子接受申报。因此,报关单预录入和填制报关单均是报关工作的一部分。经电子计算机传送数据的报关单与手工填写的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报关单预录人工作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
(1)报关单位和报关数据录入的服务单位须经海关批准方可负责电子计算机数据录入工作。
(2)数据录入单位对录入电子计算机的报关单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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