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编人员是为实现编制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为实现编制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对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进人需要使用的行政和事业编制进行严格控制。控编进人原则。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空编和职位(岗位)空缺。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副处级以上,市县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应当有相应领导职数空缺。凡职能弱化、体制建制面临调整的,不得使用编制补充人员,超编满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
扩展资料:
控编主要工作:
1、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区乡两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不突破市核定的编制总额,不再自定用于党政群机关的编制或自定各类专项编制。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五年内只减不增,对确需加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总量内调剂解决。
2、严格余编使用:对行政编制的使用,按实有在编人数实行分类双向控制,原有超编单位一律不新进人员,超编人员必须限期消化;余编单位分期分批、逐步到位,按规定程序报批使用。
3、压缩机构编制需求:坚持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各单位不能因为改革什么、加强什么,更不能因为上级部门的要求,而提出增加机构和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市中区机构编制网-控编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机构编制网-省人社厅关于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协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行政关系介绍信办理程序
作者:市委组织…文章来源: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点击数:21414更新时间:2007-3-2
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办理党群部门、人大、政协和法检两院具有干部身份人员及市直部门(单位)、市区乡镇(街道、管委会)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调配。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市直部门(单位)、市区乡镇(街道、管委会)之间干部调动行政关系介绍信办理程序 1、干部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即国家公务员调动审批呈报表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调入、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 2、调入(用人)单位将《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研究,审批签章。 3、市委组织部审批签章后,由调入(用人)单位到市编办开具控编单,调出单位出具干部行政介绍信。 4、调入(用人)单位由专人持《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干部控编单,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干部行政介绍信。 5、调入(用人)单位持市委组织部开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调出单位开具的干部工资介绍信和编办开具的控编单到市人事局、财政局办理工资关系。 二、市委及市委组织部任命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办理程序 1、凭市委或市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复印件到市编办开具控编单。 2、持市委或市委组织部任命文件复印件、原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市编办控编单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开具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 3、持原单位工资介绍信、市编办控编单和市委组织部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市人事局、财政局办理工资关系有关手续。 自治区党委任命干部持自治区党委任命文件复印件、原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 三、调往自治区部门(单位)及区外部门(单位)行政关系介绍信办理程序 1、干部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即国家公务员调动审批呈报表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 2、将《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研究,审批签章。 3、在调入(用人)单位查阅档案结束后,由本人持调入(用人)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干部调动审批呈报表》、原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 4、持原单位工资介绍信、市委组织部干部行政介绍信到市人事局、财政局办理工资关系有关手续。祝你好运
除政府机关之外的其他六类公务员机关和参公单位一般干部调动程序。一、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向地委组织部提出调动申请。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被调动人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个人简况表(社会关系)、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
(2)对调动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份审核(查阅干部个人档案)。非公务员身份的,不予办理;档案材料不足的,暂缓办理。
(3)经审核,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提交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
(4)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向地区编办递交《干部调动通知》,核定调动申请单位编制。干部调动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超编制调动干部不予办理。
(5)地区编办开出《那曲地区控编五联单》后,向干部调出单位出具《调配干部通知》。调出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程序向地委组织部转出干部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6)向调入单位出具《干部调动介绍信》,调入单位接收被调动人员。
(7)县(市)干部调动,调入单位在提出调动申请前需要征求地区有关领导、县(市)委同意;政府机关科级干部调入,符合条件的,由干部一科向地区人事领导小组递交《干部调动意见》,干部调动转由地区人事局进行办理。
二、公开方式
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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