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手续: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休学、保留学籍申请表;
家长签字的同意书;
相关证明(因病休学者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应征入伍者须提交入伍证明)。
学生将上述材料依次送至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辅导员、学术主管)、学工部、图书馆、财务部、教务部审批。
教务部负责将审批完结的表格和相关书面材料提交院务会审核。
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学生按照《离校手续单》上所列部门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办理离校手续。
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教务部出具《学籍异动通知》。
扩展资料:
学籍的作用: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
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保留原学校的学籍的具体方法如下:与学校进行协商,到学校办理手续保留学籍,每学期向学校交保留学籍费(或一次性交清),学籍算本地的。到时候报名,考试时(中考高考报名的考试),学校会通知来办有关手续。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扩展资料:
教育部办公厅于2016年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强调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
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
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流程略有差异,参军学生应咨询学校工作人员保留学籍办理流程(此处以三门峡职业学院举例说明)入伍保留学籍办理程序:
1、持下列材料到学籍管理部门初审:所在院部签署意见的本人书面申请(存学籍科)、入伍保留学籍或退役复学须出具相关入伍或退役的正式通知。(服兵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等的,不予复学,取消学籍。)
2、初审符合条件者,学院发给《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休(退)学申请表》学生如实填写,并依次报批:
3、审批完后由学籍管理部门开具休学通知单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及所在院部留存。学生处报教务处、财务处及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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