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怎么做?

笔迹鉴定怎么做?,第1张

笔迹鉴定程序首先是预备检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明确送检要求、查验物品笔记是否清晰完整、查验样本是否充分符合质量、办理受检鉴定手续交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阶段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一、鉴定的受理由鉴定人负责初审,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的身份z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听取初审人的意见,提交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受理由承办人负责,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决定补充材料的: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的,应当填写一式二份《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代理人),一份连同收取的其它鉴定材料由承办人保存。

告知补充材料内容:待鉴定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二、鉴定的实施通知指定或者选定的鉴定人:对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应当通知二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鉴定人进行鉴定。移交鉴定材料: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明确鉴定具体事项: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委托人(代理人)有关鉴定事项: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事项。做好鉴定相关准备: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检验)时,无关人员应当离场(经鉴定人同意除外)。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时应当在鉴定意见上签名。

三、鉴定文书的签发鉴定文书的签发程序由承办人负责制作鉴定文书: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送鉴定人核实:鉴定人应当在鉴定文书底稿上签名。报机构负责人签发:将鉴定人核实后的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者盖章:将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3归档。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将文书送达委托人。

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代理人)签收。立卷并归档:笔迹鉴定的流程简单来说,首先是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其次是鉴定机构决定是否受理这个司法鉴定,最后是出具鉴定报告。

扩展资料

笔迹心理学专家刘兆钟先生将笔迹的特征分为八个方面:

(1)笔画的特征。包括笔画的长大劲健、短小有力、笔画粗而有劲、连环盘绕、笔画刚健、笔画粗细均匀、笔画拘谨、涂满错处不让辨认……等44个特征;

(2)速度(6个特征)和力度(4个特征);

(3)间架结构特征(6个特征);

(4)墨色特征(7个特征);

(5)字形特征(16个特征);

(6)字行的特征。包括字行的运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间距、字行与边白的距离、字行在格内的位置等;

(7)书体的特征。包括喜写楷书、草书……等10个方面的特征;

(8)章法特征。包括排列整齐、浑然一体、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协调……等10个方面的特征。此外汪昌禹先生将笔迹特征分为七个方面。他的分类与刘兆钟的分类有很多共同之处。四、对于两种不同角度的汉字笔迹特征分类的比较。

前面的两种分类是从笔迹鉴定和笔迹心理分析的两个角度进行的。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既有许多相同之处,又有一定的差异。由于笔迹鉴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鉴定笔迹的异同与真伪,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侧重于把握住那些能够反映出不同特点的笔迹特征。

比如“笔痕特征”,在笔迹的鉴定方面,对于是用什么样的笔书写的,是新笔还是旧笔,是完整的笔尖还是破损的笔尖书写的等,对于笔迹鉴定和侦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心理分析的价值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语言特征”。

从笔迹鉴定的角度看,“语言特征”反映了一个人的语言习惯和语文水平,比如用词的习惯、词汇水平的高低、语法与修辞的特点和水平等个性特点。这些方面对于笔迹鉴定来说,由于能够反映一个人的语言特点,因此,分析笔迹的这些差异性特征,对于区别笔迹的异同是很重要的。

而对于笔迹心理分析来说,书写的语言内容在一定情况下也有助于笔迹的心理分析。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笔迹分析是不注意其书写内容的,甚至刻意回避书写内容对笔迹分析的影响作用。

一、首先需要办理受理鉴定手续

(1)送检部门提交委托鉴定手续,如委托鉴定书或委托鉴定公函。只有公、检、法、司及地市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委托鉴定权。

(2)送检人员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其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名称、简要案情、送检单位送检人名称、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情况、嫌疑人情况介绍等。

二、进入检验鉴定阶段

笔迹检验的过程是同一认定的过程,也是对案件笔迹材料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笔迹鉴定的第一个环节,分别检验是对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分别的进行观察研究,以确定它们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然后从中找出能够反映各自书写习惯的笔迹特征把它们记录在特征比对表上。

分析物证笔迹 

即分析研究物证笔迹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和程度如何?正常笔迹是指在正常的书写条件、正常的书写环境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通过物证笔迹的分析可以明确物证笔迹能否真实地反映正常的书写笔迹。分析物证笔迹是否正确将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因此分析物证笔迹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不能疏忽。

正常笔迹的特点 

(1)书写水平前后一致;

(2)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

(3)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基本适应

综上进行综合测评

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权威笔迹鉴定机构,精准高效。

笔迹鉴定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

1、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真实程度、检材特征、样本特征。

2、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3、综合评断编辑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

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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