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的书需不需要到宣传部审核,我们要看出版社出书的流程规定。出版的书必须要在出版社完成具体的出版流程,主要包括选题申报、三审三校、申请书号、设计排版和印刷出版。其中:
1、选题申报,是由出版社审核出书的选题是否符合本社的选题策划。
2、三审三校,是由出版社审核出书的内容是否达到了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出版条例要求。
3、申请书号,是作者把申请书号所需要的材料提交至出版社,由出版社审批并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4、设计排版和印刷出版,是由专业人设计封面和版面,印刷厂印刷。
在出版过程中,出版的书并没有涉及到“宣传部审核”的程序。但并不意味着出版的书一定不需要到宣传部审核。因为以上出版的流程以及每个步骤要求,只是一般出书的标准。当出版的书是特殊的书时,不仅选题申报审核时,需要宣传部加入,出版的书的内容也需要经过宣传部的审核。只是大多数作者编写的书触碰不到这一高度,可以按照一般出版社出书要求完成规定的出版流程即可。
总之,除了极少部分出版的书需要到宣传部审核之外,大多数出版的书不需要到宣传部审核,只要通过出版社的审核,就可以获得出版的资格。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经营场所
3、最近三年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出版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5、有从事此业务的相关人员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资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经营场所使用情况证明及地址平面图
4、法人身份z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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