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的行政处罚一般采用什么程序

警告的行政处罚一般采用什么程序,第1张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轻微违法行为的,对违法人员进行警告的,要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z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z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交警罚单警告需要处理。这类警告意义的罚单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带有强制性。该类罚单的处理程序和其他罚单相同,驾驶员需要带着本人的身份z、驾驶证以及违法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前往交警队接受批评教育,即可消除。外省车主也同样可以选择在车辆登记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 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是属于申诫罚,或者说是精神罚、声誉罚,不过,警告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个人的声誉几乎没有任何的影响。尽管警告是行政处罚当中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了,但当事人如果不服从警告的话,行政机关下一步就有可能采取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了。

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的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

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纪,应当予以及时纠正和警示。

其内容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违纪,应当予以及时改正,如仍进行或不停止此种违法行为,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理。记过、记大过,即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的过错予以记载,也是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立案后,第二个步骤就是调查取证

1、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2、 核 审: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核审完毕,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

3、告 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及其他权利。

4、处理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政处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5、行政处罚的执行:

处罚决定作出并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的期限。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yw/12192016.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21
下一篇 2023-05-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