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规范性(百度)

论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规范性(百度),第1张

(摘要):工程虚庆建设过程中,如何使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规范,避免工程在结算过程中因为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原因引起很大的争议和纠纷。本人对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不规范的现象,不规范产生的原因,并对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规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如何进行规范的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进行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工程签证、工程变更、规范性、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都会发生现场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说明中解释:工程签证是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清单的错误、漏项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

一、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的区别

1、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在内容上区别: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图纸以外的东西,或者说是原本预算中未考虑的内容,可能产生工程费用和有必要作为现场记录而形成的文字性的东西,工程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了修改追加或者取消了某一项工作;

2、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在法律效力区别: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互相书面确认的工程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工程变更指项目干系人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对项目计划进行修改,甚至重新规划,这一类修改或变化叫作工程变更;

3、工程签证与工程变更主体区别:工程签证是承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工程变更是指发包人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作出的调整和修改。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两者是有区别的,但如果不按照规范实施将会影响工程投资,同时容易引起工程结算争议。所以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都必须进行规范。

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作为合同价款以外审计的一种结算依据,以往许多施工企业,想用低价中标,然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以各种借口和不当的手段办理现场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获取不合理利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对不规范的现场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所引起纠纷屡见不鲜,特别是对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时效性分歧很大,造成工程审计不能顺利进困模行。

二、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依据不规范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作为审计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其发生的依据一定要合规,首先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一定要符合合同规定。

1、工程签证的内容如果属于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内的就不应该给予工程签证,如合同汪誉缓中约定了政策性的调整和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动均属于风险范围内的,如对于人工费政策性的调整或者材料价格的涨价均不能办理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单正常情况是首先是有工作联系单或者有技术核定单后才有工程签证单,有的工程签证是因为施工单位施工不当造成返工的也进行工程签证,所以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依据不充分、不规范给工程造价带来很大的影响。

2、对于工程变更的内容,如果合同约定了工程变更是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工程变更均可以进行工程变更,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就不能给予工程变更;承包人通常发现投标报价中个别项目报价很低,就想出一切办法进行工程变更,如有个吊顶工程,设计时纸面石膏板是用的单层,当时承包人报价很低,承包人提出要工程变更,改双层纸面石膏板,理由是单层容易裂缝,按道理设计应该考虑容易裂的因素,发包人没有与设计院商量就同意该工程变更,这种工程变更依据就是不合理,造成结算造价远远大于合同价;有些设计变更都是施工单位到设计院直接办理,也没有经发包人确认就去实施,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很多,如某设计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一个地下室钢筋工程中钢筋的规格变更加大,施工图纸是经过审图办审核通过的,为什么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大钢筋规格,这就是工程变更依据不规范。

所以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依据要按照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其次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必须是降低工程造价或者方案优化,不能因为依据不规范给承包人获得不合理利润。

三、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要素不规范

1、工程签证的依据规范充分、内容详细完整、必要的还要附相关的图纸、完成的时间、如何计价等相关内容,不能到审计的时候无法计价,事实含糊不清。如现场井点降水工程签证就必须附井点降水平面布置图,提供经监理审批的降水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最佳井点降水的停泵时间,同时确认降水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明确台班数等相关内容,要素都必须明确齐全,否则审计就无法进行;

2、工程变更要素首先依据要充分,为什么要工程变更,是什么原因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后费用是增加还是减少,需要监理和发包人确认。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要素要规范,这样才能避免审计过程中的争议。

四、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时效性不规范

1、工程签证的时间必须及时进行办理,在实际施工现场,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签证单的时效性往往认识不足,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办理工程签证,主要是一方面是不重视,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有意拖延,造成现场无法核实工程量;建设单位不能及时确认工程签证或提出修改意见,主要是:一方面有的现场代表无权对工程签证单确认,有权确认的人不能够经常在现场,造成确认工程签证单难度大;另一方面是甲方不愿意确认工程签证单,有意拖延时间,还有甲方的现场代表调离岗位等原因不能及时确认;

2、工程变更的时间要及时,很多项目实施快要结束才提出工程变更,造成重大的浪费,如办公楼工程,一般都要进行精装修的,但主体工程设计一般是建筑设计院,精装修设计是装修单位设计,主体工程设计中有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计也有水电安装工程,那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主体单位施工就必须及时办理工程变更,主体施工单位中的水电安装工程有可能部分内容要由装修施工单位来实施,按照装修图纸中的内容进行施工,不能出现重复施工造成浪费。如果不能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就会造成浪费的现象。

五、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确认的不规范

1、工程签证单确认不规范的情况很多,如施工单位报的工程签证单没有项目经理签字,通常是资料员签字,也不盖单位公章,甲方代表在工程签证中签字“情况属实”或者就签个名字,什么意见也没有,工程签证单也不盖章。有的项目到审计的时候,现场签字人已经离开该单位,工程签证单的法律效力容易引起争议。规范的工程签证单,应该首先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经理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甲方要明确对工程签证的内容是否认可,你确认的量还是价,还是确认的事情的真实性等,另外工程签证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工程签证单还要编制序号,正常情况下是一式四份。这样才能在审计中不会发生争议;

2、工程变更确认不规范,主要是施工单位直接到设计院搞设计工程变更或者技术核定,不经过甲方的同意就开始实施。工程变更规范的确认是必须经过甲方的确认后方可实施,没有甲方的同意的工程变更应该都是无效的工程变更。有利于施工单位的利益,施工单位会窜通设计院进行工程变更,给建设单位造成无形损失。为了避免给甲方带来重大损失,工程变更确认必须规范。

六、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程序的不规范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规范,随意性很大,特别是一个项目有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跟踪审计单位等等,一个项目多个单位管理,这个时候强调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程序就是非常必要了,否则容易出现工程签证和变更的重复、乱签证、乱变更的现象,工程签证应该按照一定流程进行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不规范对工程的建设和结算审计带来很大影响,所以必须要进行规范,具体规范内容如下:

一、要规范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必须拟定详细的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制度

1、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制定有关签证和变更管理的办法或者规定,从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范围、程序以及权限职责等方面拟定详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2、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从控制投资和预防腐败制定相关制度,强化约束和监督相关人员的行为。

3、施工单位应根据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的要求,规范企业内部的管理,加强成本控制,不应是追求不合理利润的角度制定工程签证和变更的制度,确保现场签证和变更正常合理。

4、建设项目其他参与单位如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也应根据各项规定和要求以及具体工程的情况制定确认工程签证和变更的制度,保证工程能够高效、节约顺利的工程实施。

二、加强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是为了解决施工合同缺陷的一种方式,是正常的经济行为,不是施工企业获取额外利润的一种手段和工具,不能搞得签证和变更满天飞,请所有参建单位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控制好项目的投资成本,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

三、规范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行为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行为是否规范,决定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有效性,对于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虚假、恶意、不及时、不按实以及随意等陋习一定要遏制,应该把该行为纳入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需要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把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在理想范围之内。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设计文件无效,并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作为资质年检的重要依据;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两年内不得升级;造成特大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

存在的主要问题:纤铅

(一)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建筑市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

(二)未拿姿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无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等手续滞后;合同未备案、合同不规范。二是项目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或人员变更未办理手续等问题;劳务企业超资质;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计取或计取不足。

(三)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不足或未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

(四)很多项目均采用三边模式,先上车后补票,未能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难以监管到位。五是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很少有办理安监手续的工程,甚至会消竖绝出现项目已完工却没接受过一次安全检查的现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最怕的就是遇到工程变更, 因为工程变更对工程建设的经济性、质量及施工进度都存在很大的影响。

那真碰上了,也别慌!大家记住这7个原则、7个细节、2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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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工程变更遵循的7个原则

1、必须明确工程设计文件,经过审批的文件不能任意变更。若需要变更要根据变更分级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变更。

2、工程变更须符合需要,标准及工程规范,做到切实有序开展、节约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还要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变更有效。

3、工程变更须依次进行,不能细化分解为多次、多项小额的变更计划。

4、提出变更申请时,要上交完整变更计划,计划中标明变更原因、始记录、变更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造价计划书等。

5、工程变更需要现场监理严格把关,根据测量数据、资料进行审查论证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并且需要做好工程变更的核实、计量与评估工作,做到公平、合理,符合规定程序后方可受理。

6、工程变更批准要求在7~15天内进行批复,严格按照此时间规定,避免出现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

7、工程变更得到批准后,监理根据复批文件下达工工程变更的指令,承包人按照变更指令及变更文件要求进行施工,除此以外,还要相应地减少或增加工程变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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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需注意的7个细节

1、工程变更超过合同规定工程范围

在工程建设中出现工程 变更的情况时,要注意工程变更不能超出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若超 出该范围承包商有权不执行变更内容,或可采用先定价格后进行变更的形式进行工程变更。

2、 变更程序的对策

在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变更落实后再商议价格的现象,如此一来对于承包商而言这种形式极其不利。若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采取一下应对措施保护自身利益。

(1)放缓施工进度,等待变更谈判结果,若此一来增加了手中“砝码”,可与发包方进行公平谈判。

(2)争取以计时的方式或者承包商实际支出的计算费用进行补偿,避免出现价格战引发双方的争执、扯皮现象。

(3)对于工程变更要完整记录实施过程,要有相关照片并上报工程师签字,为索赔做好充足准备。

3、 承包商不能擅自作主进行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常出现承包方擅自变更工程的现象,导致工程索赔出现问题。 因此,若发现图纸错误或须进行变更的工程内容时,要首先上报工程师,经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程变更。 否则变更后不仅无法得到应有赔偿,而且还会为今后的工程增添麻烦。

4、承包商在签订变更协议过程中须提出补偿问题

在对工程变更进行商讨和变更协议的过程中,需明确提出索赔问题,保证在执行变更前就对索赔补偿的范围补偿办法、索赔值的计算方法、补偿款的支付时间等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以此避免后期工程出现纠纷。

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和漏项,会直接影响建设单位工程量清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而会影响工程量的错误。建设单位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设计单位资质进行详细的审查,对工程各种指标进行详细的规定,重视设计图纸的质量。设计图纸准确可使概算所得的工程量和费用准确,从而可以在最初的阶段,把一些因设计错误导致的工程变更有效防止。

6、采用专业人员控制和管理施工现场工程变更

一般都是由施工单位提供变更申请单和现场签证单,由工程师签字盖章。工程师需要具有法律、合同、谈判、工程技术的知识和一定的施工经验,这项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严格控制签证 *** 作,减少工程变更的次数。在施工过程中应严禁通过工程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成本。

7、注意建筑材料的采购

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50%~70%,所以在确定施工方案前,就要把建筑材料都确定下来,不要轻易更换,否则一旦造成工程变更,会使成本大大增加。

充分了解当地建筑材料的供应量、特性,以及当地人的生活状况、生活水平、政策要求,并分析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从而选择美观、实用、价格相对于当地人的生活水平适中的建筑材料。在开工后,尽量不要更换材料,减少此类工程变更。

03

工程变更的2个顺序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两类。

1、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

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求实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过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

(1)监理人或建设单位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

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属于必须的变更,如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情况。此时不需征求施工承包单位意见,监理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2)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

此类情况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某项新工作等。此时,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①监理人首先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建设单位对变更的时间要求等,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②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如果同意实施变更,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建议书的内容包括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以及费用要求。若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也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如不具备实施变更项目的施工资质、无相应的施工机具等原因或其他理由。

③监理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议书,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可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如果施工承包单位不同意变更,监理人与施工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④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施工承包单位。

2、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可能涉及建议变更和要求变更两类。

(1)施工承包单位建议的变更。

施工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等,提出了可能降低合同价格、缩短工期或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

监理人与建设单位协商是否采纳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工程变更指示。

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建设单位获得工程造价降低、工期缩短、工程运行效益提高等实际利益,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2)施工承包单位要求的变更。

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属于变更范围的情形,如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增加工作内容、改变工程的位置或尺寸等,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监理人收到施工承包单位的书面建议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施工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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