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程序的中止是怎样的了

法院执行程序的中止是怎样的了,第1张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法院执行颤猜帆程序的中止的具体情况如下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兆旅程序情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茄雹效。[1]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 第二,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裁定执行中止 第三,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开始后,权利人也有权要求延期执行。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他的权利。因此,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并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而延期执行又不碧宏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绝迅应当作出裁定,中止执行。 第四,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就意味着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可能有错误。对案外人的异议在审结以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本案能否继续执行取决于人民法院对 案外人异议 的审查结果。 第五,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执行程序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权利主体,另一方为义务主体,缺少其中任何一方,执行程序就无法进行。因此,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方甚至双方 当事人死亡 的情况,这就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执行程序。如果是悔宽申请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有的继承人应当承担义务但却故意逃避、拒绝承担,则需进行工作。不论出现哪种情况,都需要一定时间办理,因此,必须中止执行程序。

1、执行程序中出现法律规定的必启埋须中止执行的情况的,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2、(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3、(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4、(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悄升蚂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5、(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6、(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7、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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