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携厅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问核环节
问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问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问核程序除外)。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5、预先披露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转发审会审核。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7、发审会环节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处按工辩蔽隐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7名委员参会,独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有工作底稿,会上有录音。
发审会由发审委工作处组织,按时间顺序安排,发行人代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发审委委员、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发审委工作处人员参加。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发审会先由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发给保荐机构。
8、封卷环节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并饥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存在会后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的,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需要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10、核准发行环节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
三、与发行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发行审核过程中,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主管部门未回复意见前,不安排相关发行人的预先披露和初审会。
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分别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0条、第22条的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19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发行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行监管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这是问核表的具体内容关于保荐代表人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发行人
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
序号 核查事项 检查方式 核查情况(请在□ 中打√) 备注
一 尽职调查需重点核查事项
1 发行人行业排名和行业数据 是否符合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要求 是□ 否□
2 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经销商情况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是□ 否□
3 发行人环保情况 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是□ 否□
4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专利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取得专利登记薄副本 是□ 否□
5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商标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是□ 否□
6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版权局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是□ 否□
7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情况 是否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8 发行人拥有采矿权和探矿权情况 是否核查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证 是□ 否□
9 发行人拥有特许经营权情况 是否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并取得其出具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是□ 否□
10 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情况(如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是否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并取得其出具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是□ 否□
11 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是否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是□ 否□
12 发行人关联方披露情况 是否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 是□ 否□
13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管、经办人员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情况 是否由主要股东、有关中介结构及其负责人、高管、经办人等出具承诺等方式全面核查 是□ 否□
14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质押或争议情况 是否走访工商登记蚂做机关并取得其出具的证明文件 是□ 否□
15 发行人重要合同情况 是否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是□ 否□
16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等方式进行核查 是□ 否□
17 发行人曾发行内部职工股情况 是否易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是□ 否□
18 发行人曾存在工会、信托、委托持股情况 是否已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19 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法院、仲裁机构 是□ 否□
20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及诉讼、仲裁情况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机构 是□ 否□
21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遭受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况 是否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是□ 否□
22 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意见 是否履行核查和验证程序 是□ 否□
23 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是□ 否□
24 发行人销售收入情况 是否走访重要客户、主要新增客户、销售金额变化较大客户等,并核查发行人对客户销售金额、销售量的真实性 是□ 否□
是否核查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 否□
25 发行人销售成本情况 是否走访重要供应商、新增供应商和采购金额变化较大供应商等、并核查公司当期采购金额和友物哪采购量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是□ 否□
是否核查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是□ 否□
26 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是□ 否□
27 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帐户的真实性,是否查询发行人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等 是□ 否□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是□ 否□
28 发行人应收帐好码款情况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存款情况和还款计划 是□ 否□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况、汇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的一致性 是□ 否□
29 发行人存货情况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盘大额存货 是□ 否□
30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的真实性 是□ 否□
31 发行人银行借款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行,核查借款情况 是□ 否□
是否查询银行借款资料,是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期借款及原因 是□ 否□
32 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是□ 否□
33 发行人税收缴纳情况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核查发行人纳税合法性 是□ 否□
34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情况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公允性 是□ 否□
核查事项 核查方式
35 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
36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为境外企业或居民
37 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三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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