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段衫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握喊腔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渗前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简要介绍一下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此态燃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闭谈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z明、个人身份z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二)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对于购房人来说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因此,购房人买房后,只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而不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消费者已经依据国家规定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占有、收益、处分及他项权利(抵押权等)。所以开发商不可能向您提供单独的《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对您权益的侵犯,谈不上退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第三,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消费者却有《房屋所有权证》是咋回事?曾经有一些项目,开发商没有办理过《土地使用证》,但却给消费者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所有这类项目在开发程序上都有缺陷,其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项目的开发商提供的所谓的《房屋所有权证》也未必是真的。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非法项目,还是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妮妮 2008-06-18 21:35 检举办理分户土地证,需先由土地权利人(开发商、单位)携带土地证大证到国土资源局分户办申请登记分户,之后才能办理分户土地证。市民可先向单位咨询其是否已申请了登记分户。如其已申请登记分户,一次性付款的住户可携带身份z森虚原件、售房合同书、房产证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分户办办理分户土地证业务
哲~雪 2008-06-18 23:39 相关问题
�6�1 如何办理土地证?我已经办理了房产证
�6�1 问一下,土地证的房产证怎么弄啊?
�6�1 土地证和房产证之间的关系?
�6�1 个人怎么办理土地证
�6�1 办理土地证需要多少钱?
其他答案
拿房产证到土管局办就可以了
暗夜de幽灵 2008-06-18 18:34
找房产商
木易&飘雪 2008-06-18 18:44 检举
要找开发商协助办理,因为只有他们有平面图,有从共用宗里分割出来办理!你只要提供给他们相关资料就可以了!签合同时一般都签明开发商协助办理土地证的!
快乐天使 2008-06-18 18:50
各个地方不同,相关部门有不同的办证程序,我建议你最好先打个电话到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办证的程序和办证需提供的资料.要不会跑得很冤枉...
~永恒~ 2008-06-18 19:52 检举
先过房产再过土地,你带上你的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契税票的复印件,双方身份z复印件,四邻身份z(这个不知道你们那里要不要)。你去国土资源局应该是就能办了。
我说的这个是平房
哈猪 2008-06-18 20:41 检举
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如果到现在还没有土地证,建议由房改售房单位统一申请,持原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先进行分割备案登记后,再由房屋产权人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产权人身份z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复印件。
如果是买的商品房,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尚存,可要求开发单位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备案登记,待国土资源局将确定的资料移交给国土分局后,国土分局会到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告。作为房屋产权人的市民在看到公告后,可以持身份z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到各国土分局直接申请登记。
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已解散或被注销,房屋所有权人应持以下材料到国土分局申请登记:身份z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由原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提供,或到国土局资料室查阅档案,或经过国土分局进行权属调查后在房屋所在地的公告)、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发票)、载有所要登记房屋平面位置的地籍图或地形图等。
大裂竖证指的是开发商或单位依法得到一块土地时办理的土地证,通常面积都是以亩为单位的。这里讲的一个单元一本,应该是每个单元隶属于不同的单位,而每个单位都持有一本土地证。
这种情况是在大证注销的情况下,办理下来的,也算是大证的一种。有些时候,各单位持有的大证上面只有几户其单位职工的房子,上面会标注清楚几单元几号。
个人的土地证是大证分割后,请测绘单位测绘数据就可以申请登记到个人名下。
扩展资料:
证件办理
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
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④橡旦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
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z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z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z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z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z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梁源扰度百科-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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