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百千万写法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佰、仟、万。
繁体数字写法在财务票据上规定使用,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在 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扩展资料
繁简差异
繁体中文和简体中文除了汉字字形本身的差异外,还存在词汇的差异。例如简体中文中多用的“圆珠笔”,在繁体中文中称“原子笔”,简体中文里的“斯大林”在繁体中文里被称为“史达林”,简体中文里的“朝鲜”(此处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亦称北朝鲜)在繁体中文里被称为“北韩”,简体中文里的“悉尼”在繁体中文里被称为“雪梨”等。
由于有这种差异,“繁体用语”这种说法随之产生。不过其实这并非繁简中文本身的差异,而主要是由于使用两者的人群,尤其是中国大陆和台湾在20世纪中叶由于政治原因分隔后交流较少,造成了用词习惯的差异。
这种现象在1980年代以来由于科技术语的不同而更加明显。而且,在同样使用繁体中文的台湾、香港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词习惯的不同。因此,有人指出正确的说法应为“台湾用语”、“香港用语”等,而非“繁体用语”。
1到10的繁体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一直沿用至今。
中国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
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扩展资料: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专职表示数字的汉字,一般称为小写数字。小写数字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所以在文书和商业票据上都要采用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小写”专职表示数字,“大写”只有在记账中才表示数字。两者使用场景不同,但是并不是简体与繁体的关系。书法作品不是记账,随意使用“大写”说不通。“大写数字”原本都有自己的含义,后来被假借表示数字,有些本义还在使用,有的已经消失。我们看一下“大写”数字的本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大写数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