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从法律角度上讲,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得两个公司)。关于“分公司的合并”,可以先将分公司注销,先由总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总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销后,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所以,在法律上分公司的合同较为简单。
但是最麻烦的是税务机关的合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是非独立法人,但是地方的税务登记往往是按独立法人办理的,即以独立法人的核算纳税的,所以最大阻力是来自税务机关,要求其出具完税证明就行。各地的税务机关为了多纳税,注销一个分公司,就断了他一个财路,影响到财政收入,以具体的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困难。
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z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z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最后,我 建议询问工商局具体的注销分公司的流程,各地的流程与材料可能有一些出入,按照工商局提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注销分公司即可。
以上回答供参考!!!!问题:我名下注册了两家公司,一直经营的不错,现在我想把两家公司合并为一家,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宋律师: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公司,有两种合并方式,即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另一家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关键是你以何种方式合并。 唐律师: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 相关知识——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 合同的法律效果有三: 1、公司消灭 在此特指被吸收公司消灭。由于消灭的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已由吸收公司概括承受,所以,它的解散与一般公司的解散不同,无须经过清算程序,公司法人人格直接消灭。 2、公司的变更 如前所述。 3、权利与义务的概括承受 公司法第184条和合同法第90条[10]对此均有规定。两个公司合并的,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办理:1、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清偿债务;3、合并成交后,签署产权转让协议;4、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向工商、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