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二年级余数公式:根据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可以导出这样几种公式:被除数=除数商+余数,除数=(被除数—余数)÷商,商=(被除数—余数)÷除数,余数=被除数—除数×商。
余数指整数除法中被除数未被除尽部分,且余数的取值范围为0到除数之间的整数,是数学用语。余数,数学用语。在整数的除法中,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取余数运算:amodb=c(b不为0)表示整数a除以整数b所得余数为c,如7÷3=21。
指整数除法中被除数未被除尽部分,且余数的取值范围为0到除数之间(不包括除数)的整数。例如27除以6,商数为4,余数为3。一个数除以另一个数,要是比另一个数小的话,商为0,余数就是它自己。例如:1除以2,商数为0,余数为1。2除以3,商数为0,余数为2。
余数性质:
如果a,b除以c的余数相同,那么a与b的差能被c整除。例如,17与11除以3的余数都是2,所以17-11能被3整除。
a与b的和除以c的余数(a、b两数除以c在没有余数的情况下除外),等于a,b分别除以c的余数之和(或这个和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3+1=4。
注意:当余数之和大于除数时,所求余数等于余数之和再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9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4,所以(23+19)除以5的余数等于(3+4)除以5的余数。
a与b的乘积除以c的余数,等于a,b分别除以c的余数之积(或这个积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3×1=3。注意:当余数之积大于除数时,所求余数等于余数之积再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9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4,所以(23×19)除以5的余数等于(3×4)除以5的余数。
有余数的除法竖式计算题如:
一、21÷5=41
二、32÷6=52
在整数的除法中,只有能整除与不能整除两种情况。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所以余数问题在小学数学中非常重要。
当不能整除时,就产生余数,取余数运算:a mod b = c(b不为0) 表示整数a除以整数b所得余数为c,如:7÷3 = 2 ······1。
扩展资料:
余数有如下一些重要性质(a,b,c均为自然数):
1、余数和除数的差的绝对值要小于除数的绝对值(适用于实数域);
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除数=(被除数-余数)÷商;
商=(被除数-余数)÷除数;
余数=被除数-除数×商。
2、如果a,b除以c的余数相同,那么a与b的差能被c整除。例如,17与11除以3的余数都是2,所以17-11能被3整除。
3、a与b的和除以c的余数(a、b两数除以c在没有余数的情况下除外),等于a,b分别除以c的余数之和(或这个和除以c的余数)。
例如,23,16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1,所以(23+16)除以5的余数等于3+1=4。注意:当余数之和大于除数时,所求余数等于余数之和再除以c的余数。例如,23,19除以5的余数分别是3和4,所以(23+19)除以5的余数等于(3+4)除以5的余数。
解:已知被除数和商和余数,且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得被除数-余数=除数×商,
得除数=(被除数-余数)÷商
即已知被除数和商和余数,得除数=(被除数-余数)÷商
被除数 除数 商 余数的公式是(被除数-余数)÷除数=商。
在一个除法算式里,被除数、余数、除数和商的关系为:(被除数-余数)÷除数=商,记作:被除数÷除数=商··· ···余数,进而推导得出:商×除数+余数=被除数。
如果除式的商数必须是整数,而除数和被除数并非因数关系的话,会出现相差的数值,其相差(以下的d)为余数。考虑到除法与乘法互为逆运算,并且乘法的意义是求多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所以这种情况也可以解释为:被除数不断地减去除数,直至余数数值低于除数。
运算性质:
1、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2、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3、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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