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怎么计算啊。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怎么计算啊。,第1张

双倍余额递减法:

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值(1-预计净残价值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

年数总和法的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固定资产: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扩展资料:

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全部转到产品成本中。那么转移的价值应为100%,简化为1。简单地说当某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折旧结束时,其折旧率总和应为1,用数学式子表示为:折旧率总和=1。

现在我们把这个式子展开如下:

折旧率总和=1

=(1+2+3+……+10)÷(1+2+3+……+10)

=(1+2+3+……+10)÷55

=1÷55+2÷55+3÷55+……+10÷55

假如某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是10年,那么它的第一年折旧率我们就可以规定为10÷55,第二年规定为9÷55,第三年规定为……,第10年规定为1÷55,10年使用期结束就正好是折旧100%。

以上是使用期为10年的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折旧法的折旧率式子的来源过程,如果是20年的话,我们只要用式子:

折旧率总和=1

=(1+2+3+……+20)÷(1+2+3+……+20)

=(1+2+3+……+20)÷210

=1÷210+2÷210+3÷210+……+20÷210

同样可以求得20年中各年的折旧率。

在会计工作或各种各样的会计考试中往往要求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某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传统的计算方法是:

例:某医院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24000元。要求计算第三年的折旧额和最后一年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2/5=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144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144000)40%=86400元

第四、五年每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144000-86400-24000)/2=52800元

由此看出,用传统的计算方法计算某年或最后一年的折旧额比较麻烦,当该设备寿命是10年甚至更长的时候,那计算量就相当大了。但是经过本人利用数学归纳法,反复演算得出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公式如下:

1、第n年应提的折旧额=M(1-2/N)^(n-1)2/N

M:表示固定资产原值

N:表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n:表示所求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年份

按上例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1-2/5)^(3-1)2/5=86400元

2、最后2年每年应提的折旧额=[M(1-2/N)^(N-2)-m]/2

m:表示净残值

按上例最后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1-2/5)^(5-2)-24000]/2=52800元

判断什么时候转为直线法的标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年数总和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不考虑残值率的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 000-2 400)×40%=1 44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 000-4 000-2 400-1 400-200)/2=980(元)

201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258元。

解析:购入固定资产当月不用计提折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不需考虑净残值。

则企业在201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860×2/5×9/12=258(万元)。

扩展资料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应特别注意,其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尽管制度明确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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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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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公式为: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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