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开收据写的字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如果收据上已经印有“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的只需在各位前填写汉字大写数字,在最高位前写停止符,金额中有0的,要写“零”。
开收据要用大学的原因的就在于我们用大写汉字不会被一些不法分子随意更改,即使他们更改之后我们也能够察觉。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五、在文书中有万元、亿元等单位约定的,如¥53312万元,应写成人民币伍佰叁拾叁点壹贰万元。
扩展资料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 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 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如“ 3564 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圆”。
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参考资料:
收据的时候大写数字用汉字大写数字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得自造简化字。
收据的概括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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