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电子商务法律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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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于公众号:知常容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非专业人士请勿模仿。文章中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构成对证券的推介,投资者 依赖上述资讯进行投资决策,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前言

达利食品,诞生于1989年的福建惠安县,打造了“达利园”、“可比克”、“好吃点”、“和其正”、“乐虎”等行业知名品牌,形成食品、饮料两大支柱的产业结构,家庭消费业务为公司目前业绩新的增长点。

看好达利食品的核心逻辑:

1、达利实行的是多品牌跟随战略,在各细分领域,达利园是糕点类第1,可比克是薯类第2,好吃点是饼干类第2-3,和其正是凉茶类第3,乐虎是功能饮料类第2-3,豆本豆和美焙辰分都是第2名,目前还在高速发展中。

烘焙糕点、薯片、饼干、功能饮料、凉茶等都是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达利食品能够以后来者的姿态在各个不同的新领域都站稳脚跟并且排名前列,说明了达利食品在生产、销售、管理等各方面出色的能力。

2、从所处的行业来看,休闲食品和饮料均属于快消品,消费频率高、使用时限短、拥有广泛的消费群体,市场需求比较稳定。

3、财务上看,公司资产负债率很低,没有有息负债,财务状况比较 健康 ;现金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50%,账上现金非常充裕。2019年毛利率397%,净利率1797%,盈利能力相较同行而言非常出色。

受疫情影响,预计2020上半年公司业绩会有一定的下滑压力。不过,在疫情发生后,食品饮料行业中需求恢复度最高的是速冻和休闲食品,达利的营收中有近50%来自休闲食品,预计小面包、薯片、饼干等产品的收入在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不大,Q1小幅下降,但Q2全面回暖,上半年休闲食品板块收入预计持平。

从我们在深圳福到来超市实地调研数据来看,达利园小面包、可比克等休闲食品最新的生产日期均在7月份,说明公司休闲食品的销售情况良好。

饮料板块,功能饮料和凉茶营收预计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预计上半年同比下降15%左右。家庭消费板块,豆本豆预计Q1大幅下降,但Q2回暖,预计上半年小幅下降;美焙辰短保面包,预计受疫情影响不大,在大力推广之下,预计上半年大幅增长,家庭消费板块预计上半年个位数增长。2020H1,预计达利营收下降5%左右。

下半年,休闲食品预计继续维持稳健增长,板块全年收入预计增长2%左右,达到1035亿;饮料下半年是旺季,预计会迎来较快恢复,饮料板块全年预计下降5%,收入达到68亿;家庭消费板块下半年预计继续维持较快速的增长,板块全年收入增长25%左右,达到33亿。

预计达利食品全年营收小幅增长15%,达到21696亿人民币,归母净利润增长179%,达到391亿人民币。对应目前股价,市盈率不足15倍,显著低于港股食品饮料行业1982倍PE的平均值。除此之外,分红派息方面,达利2019年有高达6%的股息率,作为稳健的标的,我们认为值得关注。

行业数据

生产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0年3月,国内食品制造业累计增加值同比下降7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累计同比下降147%;截至2020年6月,食品制造业累计增加值同比下降0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累计同比下降61%。

效益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0年3月,国内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累计值3978亿元,同比下降7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营业收入累计值31691亿元,同比下降156%;截至2020年6月,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累计值89921亿元,同比增长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营业收入累计值70084亿元,同比下降64%。

小结:2020Q1食品和饮料行业经营情况同比都有所下滑,其中饮料Q1下滑幅度非常大;Q2随着疫情缓解,食品和饮料行业都迎来了经营状况的改善,食品制造业在Q2已经覆盖了Q1的下滑,录得正增长,饮料行业则仍有6%左右的下滑。

业绩回顾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21375亿,对比2018年20863亿,同比增长245%,2019年归母净利润3841亿,同比增长334%。从近5年的情况来看,公司的营收和利润都呈现增速下滑的趋势。

从2019年收入的构成来看,休闲食品(达利园、可比克、好吃点)收入10154亿,同比-243%,占总收入的比重4753%;即饮饮料(和其正、乐虎)收入7142亿,同比-208%,占总收入的比重3343%;家庭消费收入(豆本豆、美焙辰)2657亿,同比增长4171%,占总收入的比重1244%。

可以看到,占公司收入比重最大的休闲食品和即饮饮料今年收入都是同比下降的,本年度营业收入之所以还能同比增长,主要依靠公司新推的产品豆本豆和美焙辰。2019年公司整体毛利率3975%。三大分部中,家庭消费毛利率最高,达到4953%,其次是即饮饮料,毛利率4671%;休闲食品毛利率3737%。

业绩预测及估值

在疫情发生后,食品饮料行业中需求恢复度最高的是速冻和休闲食品,达利的营收中有近50%来自休闲食品,预计小面包、薯片、饼干等产品的收入在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不大,Q1小幅下降,但Q2全面回暖,上半年休闲食品板块收入预计持平。

饮料板块,功能饮料和凉茶营收预计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预计上半年同比下降15%左右。家庭消费板块,豆本豆预计Q1大幅下降,但Q2回暖,预计上半年小幅下降;美焙辰短保面包,预计受疫情影响不大,在大力推广之下,预计上半年大幅增长,家庭消费板块预计上半年个位数增长。2020H1,预计达利营收下降5%左右。

下半年,休闲食品预计继续维持稳健增长,板块全年收入预计增长2%左右,达到1035亿;饮料下半年是旺季,预计会迎来较快恢复,饮料板块全年预计下降5%,达到68亿;家庭消费板块下半年预计继续维持较快速的增长,板块全年收入增长25%左右,达到33亿。预计达利食品全年营收小幅增长15%,达到21696亿人民币,归母净利润增长179%,达到391亿人民币。

估值:自由现金流=净利润+折旧-资本支出-营运资金变动,预计未来达利折旧和资本支出基本抵消,营运资金增加公司的自由现金流,公司的自由现金流在净利润的105%左右。预计2020年自由现金流为4105亿,未来5年复合增长率6%,永续增长率3%,折现率10%,给达利食品的估值为68517亿人民币,折算成港币75163亿,对应股价55港币。

最新动态跟踪:

官网/公众号:

2020年的夏天,和其正携手酷狗打造“玩篆古文瓶”,拉起国潮清凉风。此次活动,在厦门地铁,1号线的全景包车,2号线的品牌列车,同时启动形成了一个全城联动的景观。

百度新闻:

1、7月27日,2020年《财富》 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港股上市的达利食品(03799)在登榜的同时,其更成为500强企业中净资产收益率跻身前40位的企业之一。“《财富》中国500强净资产收益率最高的40家公司”榜单显示,达利食品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36%,位列第27位

2、传雀巢作价4亿美元出售银鹭 竞标者或包括华润啤酒(00291)、康师傅(00322)及达利食品(03799)。而根据雀巢在4月24日公布的2020年一季度报,该公司已决定对其在华银鹭花生牛奶和银鹭罐装八宝粥业务进行战略性审视,包括出售的可能性,目的是确保银鹭业务的长期增长和成功,而目前由银鹭灌装和分销且增势良好的雀巢咖啡即饮咖啡业务将保留。银鹭于2011年被雀巢收购。这家瑞士公司试图利用中国迅速增长的需求,但几年后却发现自身增长乏力。


主要品类京东销售情况:

家庭消费板块:

豆本豆:豆本豆原味价格高于维他奶原味,销量目前还比不上维他奶;豆本豆唯甄是达利推出的性价比较高的品种,但是营养成分要低于原味,价格也更低,销量不及原味。

美焙辰:美焙辰目前在京东卖得最好的是全麦吐司类面包,和桃李的同类产品价格差不多,但是销量远远不及;桃李还有南瓜原浆吐司、轻芯吐司等相对高端的产品,价格也更高。

价格趋势:刨除优惠券等的影响,豆本豆2018年8月以来价格基本没有变化;美焙辰今年以来价格没有变化。

休闲食品板块 ,主要统计占比较大的烘焙糕点:

主要品类包括法式软面包、法式小面包、瑞士卷,竞争对手是盼盼食品,从价格上看,达利要比盼盼更便宜一些,但是销量比盼盼要高很多。

价格趋势:达利园糕点类产品在2019年初提价10%左右,刨除优惠券影响,2019年初至今价格基本没有变化。

即饮饮料板块:

乐虎:主要竞争对手是东鹏特饮和红牛。从价格上看,乐虎高于东鹏特饮低于红牛,从销量来看,乐虎明显低于东鹏特饮和红牛。

和其正:价格低于加多宝和王老吉,销量也远小于加多宝和王老吉。

价格趋势:刨除优惠券等因素影响,乐虎近两年售价基本没有变化;和其正近两年售价基本没有变化。

注:以上是截至8月10日,达利各品类在京东销量最大的产品的数据情况,但由于达利的销售是以线下为主的,所以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参考,希望可以对达利各个品类的产品销售情况进行一个跟踪。

券商观点:

1、麦格理调升达利上半年销售预期,预计跌67%,与达利中至高单位数跌幅的指引相符,同时升今明两年盈利预测分别11%及6%;维持“跑输大市”评级,目标价由37元升至39元。

2、中金最新研报预计2020H1收入同比降 78%,其中休闲食品收入同比微降 1%,饮料收入同比降 21%,家庭消费收入同比升 8%;2020H1盈利同比降 8%。2020H2食品板块下半年有望延续 Q2 趋势,录得双位数增长;饮料板块或有望实现中高单位数增长,部分抵消上半年降幅。预计下半年公司各品类有望实现稳健增长,全年收入有望恢复至正增长。维持“赢行业”评级,目标价63港币。

3、摩根大通目前将达利食品(03799)目标价由64港元上调至66港元,同时评级维持“增持”。小摩发表研究报告称,达利食品第一季度销售同比下跌20%,预期第二季度销售会恢复至中单位数增长,主要第二季度得益于面包及零食业务的利好趋势所带动,而公司饮品业务于6月也将实现正向增长,目前公司正在受到第二季度推出新产品及去年完成分销渠道改革策略的利好。预计达利今年上半年销售及核心业务EBIT同比下跌86%及87%,而下半年则同比上涨131%及178%。

竞争对手消息:

1、2020年上半年,桃李面包实现营收2739亿元,同比增长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8亿元,同比增长3752%。在短保面包领域,桃李市占率294%(2018年数据)。

2、7月28日,针对有媒体发布题为《桃李面包光鲜业绩的隐忧:重要经销商消失实控人家族疯狂套现》的文章,桃李面包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称,文中所提“经销商消失”与事实不符,部分经销商根据其自身规划变更经营主体或终止经营,是经销商的自主经营决策;

3、维他奶饮料已连续3个月被海关拒绝入境。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20年6月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维他原味豆奶因标签不合格未准入境。至此,维他奶饮料已连续3个月,共6批次产品被海关拒绝入境,未准入境原因均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泛酸钙。财务数据显示,2020财年维他奶国际实现营业收入6623亿元,同比微降39%,实现净利润49亿元,同比下降23%。

电子商务法之案例涉及到许多方面,不知道你具体需要哪方面的案例主要的案例比如:A域名抢注\域名纠纷/域名管理案B电子签名案C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案D信息服务案例,E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F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等下面我列举上述典型案例各一个
A域名抢注\域名纠纷/域名管理案
(美国)匡威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
原告:(美国)匡威公司,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马萨诸塞州北安多尔一高街01845号。法定代表人杰克•博伊斯,首席执行官。
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5层N1室)。法定代表人赵惠川。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conversecomcn”域名,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案由:
原告匡威公司(旧译康沃斯公司)创建于1908年,拥有商标“CONVERSE”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90多年的发展,“CONVERSE”已经成为世界运动鞋类和服装领域的著名品牌,在全球90多个国家通过约9000家经销商向顾客销售,在中国各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190多家专卖店和专柜。
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抢先于2000年2月23日注册了 “conversecomcn”并使用了该域名,但被告使用该域名的网站为网络类,与服装运动鞋类无关。
问题:
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判决?为什么?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书认为:我国与美国均属《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在其正当权益在中国受到侵害时,匡威公司有权依照该公约规定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和公约的规定进行审理。匡威公司是中国注册的“CONVERSE”商标的权利人,其对该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国网公司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匡威公司的注册商标“CONVERSE”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并加以使用,可能造成与匡威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混淆,并可能导致社会公众误认为该域名的持有者与匡威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引起公众对其出处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该行为无偿占有了匡威公司的商业信誉,损害了其权益,具有主观恶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国网公司注册、使用“CONVERSE”域名的行为对匡威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侵害,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匡威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使用、注销“conversecomcn”域名。
B电子签名案
情简介: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18条短信内容。
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法庭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仲的关于承认的相关规定,"1391173XXXX"的移动电话号码是否由韩女士使用,韩女士在第一次庭审中明确表示承认,在第二次法庭辩论终结前韩女士委托代理人撤回承认,但其变更意思表示未经杨先生同意,亦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原告杨先生对该手机号码是否为被告所使用不再承担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对该手机其没有使用过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故法院确认该号码系韩女士使用。
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移动电话短信息即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移动电话短信息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经本院对杨先生提供的移动电话短信息生成、储存、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可以认定该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作为证据的真实性。根据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录音录像及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数据电文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还应有其它书面证据相佐证。
通过韩女士向杨先生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可以看出:2004年8月27日韩女士提出借款5000元的请求并要求杨先生将款项汇入其卡中,2004年8月29日韩女士向杨先生询问款项是否存入,2004年8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显示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5000元;2004年9月7日韩女士提出借款6000元的请求,2004年8月29日韩女士向杨先生询问款项是否汇入。2004年9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显示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6000元。2004年9月15日至2005年1月韩女士屡次向杨先生承诺还款。
杨先生提供的通过韩女士使用的号码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载明的款项往来金额、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体现的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的金额、时间相符,且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亦载明了韩女士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两份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可以认定韩女士向杨先生借款的事实。据此,杨先生所提供的手机短信息可以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事实真相,本院对此予以采纳,对杨先生要求韩女士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主要问题:
1、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
2、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3、在《电子签名法》颁布以前,据您所知有没有相关案例?
4、这个案子的意义?
简单答复:
在本案中,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裁判了本案,我认为是合适的,根据对本案的描述,依据电子签名法,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
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中数据电文的概念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记录、单证、合同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信息时代所有电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在电子签名法出台实施之前,我们缺乏对于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的最基本的规定,如数据电文是否符合书面形式的要求、是否能作为原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具备什么样的证据效力等,十分不利于我国信息化事业的发展,甚至可以说,由于缺乏对于数据电文基本法律效力的规定,我们所构建的信息社会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其他相关因素。”也就是说,审查一个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主要是从该系统的 *** 作人员、 *** 作的程序、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可靠性等几个方面来考量的。如审查传送数据电文的系统是否具备相当的稳定性,被非法侵入、篡改的可能性有多大, *** 作时是否严格按照所要求的程序来进行,能否有效地鉴别发信人,等等。
在本案中,针对主要证据——手机短信息,法官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审查了该证据的真实性,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的情况、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的情况下,认可了这些手机短信息的证据力。我认为,适用法律是恰当准确的,判断方法是科学合理的,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
在电子签名法出台之前,可以说有很多类似的案例,主要是针对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的,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为此上海高院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解释,这种情况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得到了根本的改变。
根据有关报道,本案是我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法院依据电子签名法裁判的第一起案例,意义重大,意味着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真正开始走入司法程序,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得到了根本的保障,通过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基本上所有与信息化有关的活动在法律的层面都有了自己相应的判断标准。
C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案
史文权诉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4)一中民初字第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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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chinaeclawcom 时间:2004-12-28 11:33:5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4)一中民初字第46号
原告史文权,男,汉族,1970年12月18日出生,住北京市东城区桃条胡同3号。
委托代理人余文生,北京市联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8号和乔大厦B座610室。
法定代表人胡欢,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安进,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1号3号楼4门502室。
法定代表人周鸿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安进,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史文权诉被告北京三七二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二一公司)、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因特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12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4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史文权的委托代理人余文生,被告三七二一公司及国风因特公司之共同的委托代理人杨安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史文权诉称:原告是一名互联网用户,经常需要上网搜索资料、浏览信息,原告下载安装了百度搜索伴侣软件,并正常使用,其直接与百度网站结合使用,并在IE工具栏内有明确的图标和菜单指示。近日,原告在浏览部分网站时,被提示安装“网络实名软件”。在安装网络实名软件后,原告发现电脑中原有的百度搜索伴侣软件、IE工具栏中的百度搜索伴侣图标和菜单均被非法删除,致使原告无法继续使用百度搜索伴侣软件进行搜索。原告在重新安装百度搜索伴侣的过程中,发现百度搜索伴侣的下载和安装受到了网络实名软件的非法屏蔽,原告点击百度网站的相关页面中的“在线安装”链接后,系统提示安装失败,原告试图将百度搜索伴侣软件的安装文件下载到本机安装,但仍然受到网络实名软件的非法屏蔽而无法安装完成。只有在原告完全卸载网络实名软件后,才得以重新下载并安装百度搜索伴侣软件。网络实名软件的上述非法删除和屏蔽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对互联网络信息的检索和使用,使原告不得不耗费时间和精力来卸载该侵权软件,重新安装百度IE搜索伴侣。为证明网络实名软件的上述非法删除和屏蔽行为,原告申请北京市公证处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网络证据保全。网络实名软件来源于“3721”网站,其网站所有者为国风因特公司和三七二一公司,该软件得到了来源于国风因特公司的技术支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各被告所生产经营并提供技术支持的网络实名软件非法删除原告电脑内软件并对原告浏览部分网络链接进行非法监视和屏蔽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相关软件的合法使用权;该软件并未对侵权功能作出详尽说明,侵犯了原告作为该软件消费者的知情权;该软件屏蔽其他软件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于此类软件的自主选择权,构成了强制交易行为;该软件非法监视用户上网行为,屏蔽网络链接的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原告依法享有对其侵权行为索取赔偿的权利。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两被告:1、停止侵权行为;2、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3、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4、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三七二一公司及国风因特公司共同答辩称:一、被告的软件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被告的“3721网络实名”软件系被告合法拥有著作权的产品,其质量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告设计上述软件时,所设定的功能包括:在浏览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中英文名字,快速直达网站;获得综合搜索结果;清理浏览器地址栏中的网址;保护并修复用户IE浏览器不被恶意破坏等。该软件以IE浏览器插件软件形式进行开发,从而在IE浏览器运行时自动运行该软件,符合行业惯例。二、作为免费软件,被告尽到了对用户的义务。被告的软件在网站上供不特定的公众免费下载,用户下载时无需履行任何对价义务,被告在履行对免费用户的告知义务时,只需考虑一般用户的需求即可,而无需考虑可能存在的特殊用户。用户在下载安装该软件时,被告已通过软件许可协议、提示框等方式对软件概况、主要功能、技术特性、法律条款等事项进行了说明,同时提供了互联网和免费电话两种咨询方式。在软件安装时,用户可以查询被告提供的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内容及功能介绍和使用方法等详细信息,并在对话框中选择“是”或“否”决定是否安装,不存在任何强迫用户安装的行为。最后,被告还提供了安全卸载和删除的方法,供用户将软件从计算机中彻底清除。因此,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知情权等权利。三、原告所声称的现象并非被告过错所致。一般用户在事先没有安装被告网络实名软件的情况下,会选择安装正式版软件,而原告却错误地安装修复版软件。修复版软件只有在已经安装网络实名软件并遭受了破坏的情况下才能下载安装,这可能是导致出现本案现象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软件冲突。原告分别使用了被告的3721网络实名软件和百度公司的搜索伴侣软件。这两个软件共用一个IE地址栏,且在功能、接口、运行机理等方面都极近似。这通常容易导致软件冲突。被告所能作到的,就是尽量避免两个冲突的软件同时运行,但这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四、原告起诉书中陈述的事实缺乏依据。原告在起诉书中声称:安装被告软件后,发现电脑中原有的百度搜索伴侣软件、IE工具栏中的百度搜索伴侣图标和菜单被非法删除,原告在重新安装百度搜索伴侣软件过程中受到了网络实名软件的非法屏蔽,这些事实没有在证据中得到反映。原告起诉书中的其他事实,也只是从公证的现象出发,通过推测得出的结论,缺乏证据支持。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国风因特公司另答辩认为:其并非网络实名业务的经营服务者,原告仅凭“3721”网站所有者而认为国风因特公司为网络实名业务的经营服务者,与事实不符,故原告起诉国风因特公司是错误的,请求撤销其作为不适格当事人的身份。
经审理查明:
2002年11月2日,北京因特国风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因特国风网络软件公司)向长安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长安公证处对其代理人在计算机及互联网上 *** 作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制作了(2002)长证内经字第03799号公证书。国风因特公司以其中的“3721网络实名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证明其已就其软件可能产生的冲突及解决方法向用户尽到告知义务。该许可协议包括12个条款,主要内容有:本软件的著作权由北京因特国风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本软件为免费软件、本软件的功能、本软件的安装、本软件的删除、本软件的自动升级、本软件的免费支持为北京因特国风网络软件公司、电话、传真等、软件冲突的免责、及如无法解决兼容性问题,用户可以删除本软件等。
2002年12月23日,因特国风网络软件公司向长安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长安公证处对因特国风网络软件公司的代理人在计算机上的 *** 作和从互联网上下载所需文件的过程及下载的文件进行了公证,并制作了(2002)长证内经字第05338号公证书,该公证书共公证了94个步骤。2003年11月12日,三七二一公司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北京市公证处对三七二一公司的代理人 *** 作该处联网计算机,对百度IE搜索伴侣和CNNIC通用网址软件、新浪IE通、每步直达网址控件之间的兼容性问题进行了公证,并制作了(2003)京证经字第13563号公证书。国风因特公司及三七二一公司以上述两证据证明软件冲突的现象及该现象是关键词寻址行业难以避免的正常现象。
2003年10月13日,三七二一公司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北京市公证处对三七二一公司的代理人 *** 作该处联网计算机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制作了(2003)京证经字第12414号公证书。三七二一公司以其中的“3721网络实名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证明其已就其软件可能产生的冲突及解决方法向用户尽到告知义务。该“许可协议”共18条,主要内容有:本软件的著作权由国风因特公司所有、本软件为免费软件、本软件的功能、本软件的安装、本软件的删除、本软件的自动升级、本软件的免费支持为国风因特公司、电话、传真等、软件冲突的免责、及出现软件冲突时,将覆盖或卸载冲突软件等。
2003年11月17日,三七二一公司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北京市公证处对三七二一公司的代理人 *** 作该处联网计算机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制作了(2003)京证经字第15877号公证书,三七二一公司以其中的安装了3721网络实名软件后,能正常使用,然后安装百度IE搜索伴侣软件,出现页面显示:“很遗憾,安装失败。失败的原因可能由于您的浏览器不支持我们的软件,也有可能你安装了其它的类似软件和我们的软件冲突。如果您愿意,您可以联系百度公司……”按照提示框的 *** 作卸载网络实名软件,然后安装百度IE搜索伴侣软件,安装成功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证明其就软件可能产生的冲突及解决方法向用户尽到了告知义务,并切实可行。
2003年12月3日,史文权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2003年12月7日,在北京市公证处两名公证员的监督下,史文权 *** 作其个人的IBM THINKPAD X31笔记本计算机,分别登陆了百度网站(网址为:>马兰头拌豆腐干的做法:
马兰头洗净,切好,用热水焯一下;
之后把切好的豆腐放进去,加上盐、味精和香油充分搅拌。
根据个人喜好还可加如大蒜泥、辣椒等作料
尖椒干豆腐 [原料] 干豆腐、青尖椒 [佐料] 葱花、花椒面、酱油、精盐、骨汤(肉汤)、水淀粉 [做法] ①干豆腐切成两寸长细丝,青尖椒切末,备用。 ②起油锅,加入葱花、花椒面、酱油爆锅,将干豆腐丝、青尖椒末放入,翻炒两分钟。 ③锅中加入适量骨汤或者肉汤,加精盐,改中火,加盖炖五分钟。在锅中仍有少量汤汁时,用水淀粉勾薄芡,出勺即成。 [特点] 出于庶民,享誉南北;名虽素菜,厚重口味。 [附记] 不知是何原因,饭店无论大小,必有一道名菜:尖椒干豆腐。做法口味大同小异,而各色人等无不喜食。居家做法以简便为好,故可用市售之骨汤调料代替特别熬制的骨汤,如有熬好的肉汤当然更好。
东北菜之尖椒干豆腐(图+做法)
看了菜名东北的应该都很熟悉吧,喜欢的应该不在少数,发个个人的做法,仅供参考
主料:豆花周买的干豆腐(如下面图中那样的我用了3沓,暂时没发现其他店有卖的代替品,以前用过银钟卖的上海出的叫百叶的,太薄,不行)
配料:尖椒(约辣越好,我在韩国店买的,这个可酌情放,但不能以青椒或红辣椒代替)适量,葱(葱花)姜一点(切姜丝),猪肉一小块(见下图)
做法很简单,我就献丑了
1干豆腐切菱形块,肉切小薄片(一点就够),葱花姜丝,尖椒斜刀切菱形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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