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m命令在Linux下通常用来删除文件。
2、rm-r命令递归的删除文件夹,甚至是空的文件夹。
3、rm-f命令能不经过询问直接删除‘只读文件’。Linux下删除文件并不在乎该文件是否是只读的,而只是在意其父目录是否有写权限。所以,-f这个参数只是表示不必一个个删除确认,而是一律悄悄删除。另外,原始的rm命令其实也是没有删除提示的,只是一般的发行版都会将rm通过别名的方式增加-i参数来要求删除确认,而-f则抑制了这个提示。
4、rm-rf/:强制删除根目录下所有东西。
5、rm-rf*:强制删除当前目录的所有文件。
6、rm-rf.:强制删除当前文件夹及其子文件夹。
1. 文件名含有特殊字符,直接使用 rm 可能删除不了,可以使用如下方法:1) 使用 ls -i 查处该文件的 inode 号,假设为654321
2) 使用find命令删除
find ./ -inum 654321 -exec rm \'{}\’
2. 如果文件名是以 – 连字符开头的,可以使用如下方法来删除,如删除 \”-filename\” 文件:
rm — -filename
rm ./-fil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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