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z、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携带公司章程、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办理设立登记,之后携带营业执照到银行开设公司账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以及经营地址变更都需要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建议企业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请人通过e窗通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业务,可一次性填报全部信息,将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公章、领用发票、用工信息采集等事项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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