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发包遵循的流程:
1、施工——直接发包手续办理。
2、设计。
3、勘察。
4、监理。
5、施工。
需具备的发包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勘察、设计已发包;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4、有施工发包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不满三家,从公开招标转为直接发包。
依据苏建招(2001)31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有2家时,招标人必须在直接发包申请中明确工程承包人的确定过程和理由,招标人经招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将书面情况报招标办备案后,可办理承包中标通知书及其签订承包合同。
扩展资料:
招标工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为直接发包:
1、招标公告发布后,在投标报名规定时间内,出现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有效标书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3、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废标,使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明显缺乏竞争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发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