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绅士本质上是政府授予社区领袖和某些官员在任期内的荣誉称号。
太平绅士JusticeofthePeace简称JP,也译作治安法官是一种源于英国,由政府委任民间人士担任维持社区安宁、防止非法刑罚及处理一些较简单的法律程序的职衔。
香港的太平绅士分为官守太平绅士、非官守太平绅士、新界太平绅士三种,三者只是在产生程序和条件上有差异与职能及地位上没有分别,而上述三种头衔一直使用直至回归前最后一次授勋。
太平绅士授勋头衔次序如下:
(01)大紫荆勋章GBM太平绅士,此勋衔获得者需为对香港做出重大贡献的人,由担任特区最高行政机构首长职位(即特首。回归前为港督或英女皇及其委任之人士负责授勋)负责颁授。
(02)金紫荆星章GBS太平绅士。
(03)金英勇勋章MBG太平绅士。
(04)银紫荆星章SBS太平绅士。
(05)银英勇勋章MBS太平绅士。
(06)各部队卓越奖章。
元帅初拟13人,除后来公布的10人外,还有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大将14人,除后来公布的10人外,还有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并为他们授勋。
1955年9月23日和9月27日,通过正规的法定程序,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首次授予的1048名将帅正式诞生。
当时10名元帅排序依次是: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
10名大将排序依次是: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
扩展资料
1955年2月8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毛泽东批准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简称《军官服役条例》),标志着经过5年时间酝酿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横空出世。
军衔制的核心内容是军衔等级的设置,各国军衔制的区别首先就在于军衔等级设置的不同。我军的军衔制与其他军队军衔制的军衔等级设置比较如下:
与旧中国的几种军衔类型相比,多设“元帅”这一等这一级,在将、校、尉官中多设“大将”、“大校”、“大尉”这一级,虽然在理论上少设“准尉”这一等这一级,但在实际中却把“准尉”当作临时军衔来应用,兵则少设一级。
与世界其他几种军衔类型相比,尽管主要参照“东方型”的苏联军衔制,但元帅比他们少设“军兵种主帅”一级,校官比他们多设“大校”一级,军士比他们少设“大士”一级。
总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是博采众长、独树一帜的产物。我军设置“大校”军衔,考虑到师级干部较多,主要是解决师级干部军衔等级。设置“大尉”军衔,主要是解决副营级干部军衔等级。临时设置“准尉”这一级军衔,主要是解决大量副排级干部军衔等级。
在解决这几个级别干部军衔等级的同时,我军军衔制的主要级别在外在形式上以“大、上、中、少”的顺序排列,也显得简明易懂,层次分明,便于记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1955共和国将帅大授衔”来龙去脉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