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征求意见程序
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相关单位、社会公众、行政管理对象、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除因突发事件等情形需要立即出台规范性文件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涉及窗口服务事项的,应在窗口服务场所设置布告栏征求办事群众意见行政管理对象已成立行来协会的,应听取行业协会意见除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规定外,规范性文件涉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粤府办〔2012〕37号)、《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江办发[2012]27号)所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按规定举行听证会或组织专家咨询论证。规范性文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后才能按规定报送审查。
二、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
(一)已列入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立规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由起草部门直接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未列入年度立规计划,因上级文件要求或者实际工作需要以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须先征求市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原因和理由,由市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增列入年度立规计划。
(二)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1、提请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的公函
2、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
3、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4、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包括:
(1)必要性和可行性
(2)主要依据
(3)主要内容说明(说明文件章节条款数、内容的基本构成)
(4)起草的简要过程、征求意见总体情况(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说明情况和理由)
(5)需要提请政府审议解决的问题
5、征求意见材料,包括有关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复印件以及全部意见的采纳情况汇总表(不采纳意见在备注栏注明反馈或协调情况)
6、有关听证会笔录、调研报告及参考资料
7、其他有关材料。
(1)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网站截图(公开征求意见挂网不少于10天)
(2)起草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审核意见
(三)起草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上述规定的,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并在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市政府法制机构暂缓办理,并告知起草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补齐材料。起草单位逾期没有补齐材料的,视为没有报审,起草单位应当补齐材料后重新报审。
(四)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
(一)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公布之前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同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各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本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审核把关。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应当由各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并由主办部门负责送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送审部门应当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提请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公函
2、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
3、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4、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包括:
(1)必要性和可行性
(2)主要依据
(3)主要内容说明(说明文件章节条款数、内容的基本构成)
(4)起草的简要过程、征求意见总体情况(经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说明情况和理由)
5、征求意见材料,包括有关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复印件以及全部意见的采纳情况汇总表(不采纳意见在备注栏注明反馈或协调情况)
6、有关听证会笔录、调研报告及参考资料
7、其他有关材料。
(1)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网站截图 (公开征求意见挂网不少于10天)
(2)起草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审核意见
(三)起草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上述规定的,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起草单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市政府法制机构暂缓办理,并告知起草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补齐材料。起草单位逾期没有补齐材料的,视为没有报审,起草单位应当补齐材料后重新报审。
(四)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送审部门。争议较大,内容复杂,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审查完毕的,经市政府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审查期限及其理由告知送审部门。
(五)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送审部门原则上应当按照市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行补充修改。送审部门对市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接到市政府法制机构的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求政府协调解决。
四、规范性文件公布与备案程序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与备案程序
1、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行政首长签发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在《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江门政务之窗网站发布。
2、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报送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法制机构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查。
4、各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应于每年1月31日前,以列表形式向江门市政府法制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本级政府制定、发布、备案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表格内容应包括规范性文件名称、制定单位名称、文号、发文时间、统一发布情况、报送备案的时间、江门市政府法制机构出具的备案回执文号等。
(二)部门店规范性文件公布与备案程序
1、部门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自收到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要求进行处理:
(1)如起草部门单独发文的,部门负责人签发印好文件后,与市府办政务公开科联系,办理申请统一公开事宜,经政府信公开审查后,向有关单位发文并挂网公开正式文件。
(2)如多个起草部门联合印发的,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共同起草部门联合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并与市府办政务公开科联系,办理申请统一公开事宜,经政府信公开审查后,向有关单位发文并挂网公开正式文件。
2、部门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同意并在规定载体上统一发布后,不再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31日前,以列表形式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本单位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表格内容应包括规范性文件名称、制定单位名称、文号、发文时间、是否已在规定载体上统一发布、市政府法制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文号等。
1引言1.1编写目的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编码的工作量是相当大的,同一项目参与编程的人可能有各自编程的经验和习惯,不同风格的程序代码使维护工作变得复杂和困难。为了提高代码的可读性、系统的稳定性及降低维护和升级的成本,特编写本规范以统一各开发人员的编程工作。
1.2 适用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开发人员,包括应用程序、网页及数据库开发人员,及有关的程序测试人员。
1.3 引用标准
GB/T 11457 软件工程术语
GB 8566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 8567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2.编写要求
2.1一般代码规则
可读性原则,这是评价程序质量的首选指标,宁可不要一些技巧也要保证程序的易读特性,不要因过分追求技巧而牺牲程序的可读性。
功能独立性原则。每一程序块只完成一个独立的功能,反过来,每一独立的功能只在一程序块内完成,尽量低耦合、高内聚。
提示说明应当简短且避免产生歧义。
提示或警告信息应当具有向导性,能准确告诉用户错误原因及恢复方法。提示和警告对话框应当使用标准规范。
快捷键的定义必须符合用户 *** 作习惯。
程序需要长时间处理或等待时,应当显示进度条并提示用户等待。
一些敏感 *** 作,如删除等 *** 作在执行前必须提示用户确认。
2.2变量、函数、过程、控件等命名规则
2.2.1 变量命名
变量命名采用[作用范围][数据类型][自定义名称]规则定义,并遵循匈牙利命名法。要求看到变量名就能直观的看出其范围和数据类型。
匈牙利命名规则:
a Array 数组
b BOOL (int) 布尔(整数)
by Unsigned Char (Byte) 无符号字符(字节)
c Char字符(字节)
cb Count of bytes字节数
cr Color reference value 颜色(参考)值
cx Count of x (Short) x的集合(短整数)
dw DWORD (unsigned long) 双字(无符号长整数)
f Flags (usually multiple bit values) 标志(一般是有多位的数值)
fn Function 函数
g_ global全局的
h Handle 句柄
i Integer整数
l Long 长整数
lp Long pointer 长指针
m_Data member of a class 一个类的数据成员
n Short int 短整数
p Pointer 指针
s String字符串
sz Zero terminated String 以0结尾的字符串
tm Text metric文本规则
u Unsigned int 无符号整数
ul Unsigned long (ULONG) 无符号长整数
w WORD (unsigned short) 无符号短整数
x,yx, y coordinates (short)坐标值/短整数
v void 空
作用范围:
范围 前缀 例子
全局作用域 g_ g_Servers
成员变量 m_ m_pDoc
局部作用域 无 strName
数据类型
VC常用前缀列表
前缀 类型 描述例子
ch char 8位字符chGrade
ch TCHAR 16位UNICODE类型字符chName
b BOOL 布尔变量 bEnabled
n int 整型(其大小由 *** 作系统决定) nLength
n UINT 无符号整型(其大小由 *** 作系统决定) nLength
w WORD 16位无符号整型 wPos
l LONG 32位有符号整型 lOffset
dw DWORD 32位无符号整型 dwRange
p * 内存模块指针,指针变量pDoc
l p FAR* 长指针 lpDoc
lpsz LPSTR 32位字符串指针 lpszName
lpsz LPCSTR 32位常量字符串指针 lpszName
lpsz LPCTSTR 32位UNICODE类型常量指针 lpszName
h handle Windows对象句柄 hWnd
lpfn (*fn)() 回调函数指针 Callback Far pointer to
CALLBACK function lpfnAbort
2.2.2 函数、过程命名
函数或过程名的主体应该使用大小写混合形式,并且应该足够长以描述它的作用。而且,函数名应该以一个动词起首,如 InitNameArray 或 CloseDialog。对于频繁使用的或长的项,推荐使用标准缩略语以使名称的长度合理化。一般来说,超过 32 个字符的变量名在 VGA 显示器上读起来就困难了。当使用缩略语时,要确保它们在整个应用程序中的一致性。在一个工程中,如果一会儿使用 Cnt, 一会儿使用 Count,将导致不必要的混淆。
对于自行编写的函数,若是系统关键函数,则须在函数实现部分的上方标明该函数的信息,格式如下:
//======================================================
// 函 数 名:InsureHasOutputInfo
// 功能描述:确保有适当的输出信息
// 输入参数:nProductID:相应的产品ID
// 输出参数:void
// 创建日期:00-2-21
// 修改日期:00-2-21
// 作 者:***
// 附加说明:
//======================================================
2.2.3 用户定义类型
在一项有许多用户定义类型的大工程中,常常有必要给每种类型一个它自己的三个字符的前缀。如果这些前缀是以 "u" 开始的,那么当用一个用户定义类型来工作时,快速识别这些类型是很容易的。例如,ucli 可以被用来作为一个用户定义的客户类型变量的前缀。
注:对于非通用的变量,请在定义时加以注释说明,变量定义尽可能放在最开始处。
2.2.4 控件命名
应该用一致的前缀来命名对象,使人们容易识别对象的类型。
VC常用宏定义命名列表
前缀 符号类型符号例子范围
IDR_ 标识多个资源共享的类型 IDR_MAINFRAME 1~0x6FFF
IDD_ 对话框资源(Dialog) IDD_SPELL_CHECK 1~ 0x6FFF
HIDD_ 基于对话框的上下文帮助 HIDD_SPELL_CHECK 0x20001~0x26FF
IDB_ 位图资源(Bitmap) IDB_COMPANY_LOGO 1~0x6FFF
IDC_ 光标资源(Cursor) IDC_PENCIL1~0x6FFF
IDI_ 图标资源(Icon) IDI_NOTEPAD 1~0x6FFF
ID_、IDM_ 工具栏或菜单栏的命令项 ID_TOOLS_SPELLING 0x8000~0xDFFF
HID_ 命令上下文帮助 HID_TOOLS_SPELLING 0x18000~0x1DFFF
IDP_ 消息框提示文字资源 IDP_INVALID_PARTNO 8~0xDFFF
HIDP_ 消息框上下文帮助 HIDP_INVALID_PARTNO 0x30008~0x3DFFF
IDS_ 字符串资源(String) IDS_COPYRIGHT 1~0x7FFF
IDC_ 对话框内的控制资源 IDC_RECALC 8~0xDFFF
2.3源代码规则
2.3.1风格约定:采用缩进的格式保存程序的层次结构。要求能直观的看出循环、判断等层次结构。
每一个嵌套的函数块,使用一个TAB缩进(可以设定为4个空格),大括号必须放在条件语句的下一行,单独成一行,便于匹对反大括号应该在单独的一行,在大多数情况下反扩号应有注释内容。举例如下:
if(condition1)
{
while(condition2)
{
…..
…..
}//end while(condition2)
}//end if (condition1)
或者
if(condition1){
while(condition2){
….
….
}//end while(condition2)
}//end if(conditionl)
2.3.2在 *** 作符的前后必须使用空格。
2.3.3在分隔数组下标和函数参数的逗号后面必须添上空格。
2.3.4严禁使用go to 语句。
2.3.5对数据库 *** 作只能使用标准SQL语句,关键字必须使用大写(如SELECT、WHERE等),数据元素(表、字段、视图等)必须按照数据字典书写。
2.3.6程序代码中要有足够的容错处理功能。
对可能发生的异常统一采用C++抛出格式:
try
{
//可能引发异常的代码
throw t //手工抛出异常
}
catch(type_1 e) // type_1为类型定义符、如int、CException、_com_error
{
// type_1类型异常处理
}
catch(type_2 e)
{
// type_2类型异常处理
}
2.3.7程序代码结构必须层次清楚,适当使用空行分段。
2.3.8工程的版本控制要严格,版本格式为.me.ae.yy.mmdd,其中:[me]表示主版本号;[ae]表示辅版本号;[yy.mmdd]表示版本建立日期。高版本尽量兼容低版本的用法、数据或协议。
2.4文件的命名规则
2.4.1根据系统设计所规定的结构,建立相应的文件夹,根据需要建立子文件夹。
2.4.2文件夹和文件的名称应尽量能够表达其意义,尽量使用英文命名,绝对不能汉字。
2.4.3文件名称一般采用“xxx_yyy.ext”格式,xxx(3-4个字母)表示分类,yyy(字母数自定)表示 *** 作 (如 “ /example/exp_edit.htm ”)
\
我从公司文档拷贝的!你自己看看对你有没有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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