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修改了党章哪些内容

十七大修改了党章哪些内容,第1张

 党章修改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的修改。

党章总纲增写了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表述。增写的第七自然段表述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同时,党章总纲和条文部分的其他修改,也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比如,总纲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修改的内容,都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党章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写入党章。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现阶段奋斗目标时,增写了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并在总纲第十四至十七自然段,分别论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样修改,有利于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布局、目标、任务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地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时,党章总纲第九自然段还增写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内容。这就清楚地表明,我们所强调的发展,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党章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写了进去。党章总纲把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最后一句修改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样修改,使党的基本路线表述更加全面。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然段,强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党章修正案充实了总纲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写了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时增写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等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党章修正案总纲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样修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和贯彻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着眼于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出了军队要努力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历史使命。为体现党对人民军队建设的新要求,党章总纲第十八自然段增写了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的内容。为全面体现党的民族政策,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总纲第十九自然段第一句修改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增写了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内容。党章总纲第十九自然段还增写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内容。党章总纲第二十自然段在统一战线构成的表述中增写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根据“一国两制”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要求,增写了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内容。党章总纲第二十一自然段增写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内容。这些方面的工作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党章相应部分进行修改,有利于按照党关于这些方面工作的大政方针做好工作。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章总纲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增写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强调要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党的领导的自然段增写了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容,明确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第二,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章第三条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作了补充,第一款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第八款增写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做这样的充实,使党章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规定更加符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六章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第二款中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修改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第五款增写了加强道德修养的内容。这样修改,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脚踏实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第三,党章修正案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做出了新规定。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章对党的组织制度做出了3项新规定。一是第十条第四款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推进党务公开,各级党组织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受到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欢迎。在党章中增写这方面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二是第十一条增写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内容。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都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对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党章中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条件已经成熟,可以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将来根据这项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职责和权利。三是第十三条增写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中央决定实行巡视制度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

党章修正案对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工作制度做出了新规定。第二十一条增写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第二十七条增写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地方各级党委也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实践。把这项制度写入党章,有利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改用社会组织来表述。主要考虑是,用社会组织的概念来替代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的概念,可以涵盖包括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加大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二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增写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内容。把第三十条中关于“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主要考虑是,党的十六大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的要求后,不少地方开展了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试点,实践效果很好。做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普遍实行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提名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利于给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留出空间。三是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增写了组织党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容,把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修改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这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的新要求,运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四是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的新课题,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作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落实各自责任、形成管理合力。

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遵循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的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十二大以来,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对现行党章已先后进行过三次重要修改。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部分条文作了修改;

1992年

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分别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部分作了个别修改。总起来说,从十二大到十五大的这三次修改党章,使执政党建设理论不断与时俱进,使党规党法不断臻于完善,从而更加有力地指导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1)十三大对党章部分条文的修改主要有九项:①要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名单采用差额选举或差额预选的办法产生;②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③增写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④调整了中央书记处的职能及其产生办法;⑤调整了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以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的规定;⑤对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以及尚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委员会的职能,分别作了新的规定;①调整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的规定;③对哪些部门可以成立党组作了新的补充规定;②强调对那些需要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是否建立党委以及党委的职权和工作任务,应由中央另行规定。

总起来看,十三大对党章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对党内选举办法。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重要问题的办法以及对从中央到地方党的组织和职能进行必要的调整上,以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变化。

(2)十四大对党章总纲和条文分别所作的部分修改共有14个方面。这次修改,主要是总结十二大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方针政策写入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切合实际的新的要求,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修改中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于党章全文。按照基本路线的要求,对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改、调整和充实。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是:在总纲中,针对当时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在发展中的变化和曲折,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会有曲折和反复,但是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社会主义必将逐步取得胜利。增写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鲜明地肯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增写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问题。增写了党的基本路线的内容。充实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作了补充。部分改写了党对国际事务的基本立场。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删去了有关顾问委员会设置和工作任务的条文。适当调整了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任期。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对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程序作了个别改动。十四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对党组的任务,增写了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的内容。

(3)十五大对党章的修改,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修改后的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修改后的党章条文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继党的七大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毛泽东思想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后,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把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对于党领导的事业的胜利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从十二大到十五大,对党章的修改过程,是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过程,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过程。党章的不断修改和完善,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党的十七大对党章作了哪些重要修改呢?

(一)增写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实践进程的内容,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指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二)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增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正案总纲第九自然段增写了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同时增写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内容。

(四)充实了论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内容。一是把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二是在阐述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三个段落中,增写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的内容。

(五)增写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党的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然段,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调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调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六)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写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完整表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

(七)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增写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

(八)增写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强调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九)充实了军队建设、民族工作、统战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增写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内容。一是增写了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的内容。二是增写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内容。三是增写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内容。四是关于我国统一战线构成的表述增写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五是增写了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内容。六是增写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内容。

(十)充实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内容。党的建设第一项基本要求增写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增写了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内容。党的建设第三项基本要求增写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党的建设第四项基本要求增写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的内容。党的领导自然段增写了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容,明确提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十一)对党员义务作了适当补充。增写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学习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

(十二)增写了党的组织制度方面的新规定。增写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

(十三)充实了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工作制度。增写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

(十四)增写了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新要求。把“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统称为社会组织;关于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产生办法的规定增写了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内容;把“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修改为“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增写了对党员进行服务、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对党章作了30处修改,概括起来主要是6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科学发展观的地位作出定位和阐述。第一,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第二,充实了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定位的内容。党章修正案总纲第七自然段充实了内容,表述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二)充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成就的内容。党章修正案,充实了总纲第八自然段的内容,把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三)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十三自然段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

(四)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第一,党章修正案据此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同时专门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一段,为第十八自然段。第二,党章修正案把这些新要求、新经验和重大方针政策充实到有关段落中。一是增写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党章修正案总纲第十四自然段增写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内容。二是增写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党章修正案总纲第十五自然段增写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三是增写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党章修正案总纲第十六自然段增写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容。四是增写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党章修正案总纲第十七自然段增写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修改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五)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表述。对党章中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作必要修改。党章修正案对总纲部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了相关内容。第二十三自然段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内容。同时,第二十四自然段第二句修改为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第二十五自然段中求真务实的内容移到首句。第二十七自然段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六)对部分条文作了适当修改。与总纲部分的相关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条文部分关于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这三章作了一些修改。一是对党员义务作了适当修改,对第三条第一项作了修改,强调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二是充实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增写了积极创先争优的内容。三是增写了有关干部选拔和监督干部的内容;增写了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四是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

(十五)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写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加强道德修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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