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人民法院有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可能影响

第一审人民法院有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可能影响,第1张

违反法定程序公开审判的规定;严重违反回避制度。法庭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造成影响公正审判,或者违反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的都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会造成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应当按照法律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确定指定管辖存在3种情况:1、管辖权不明;2、两个法院管辖有争议;3、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仅此三种情况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指定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应当坚持程序公正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法庭应当居中裁判,严格执行法定的审判程序,确保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环节平等对抗,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审判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违反管辖规定的(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三)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依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四)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五)侵犯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六)法庭审理时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七)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发回重审的(八)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或者依据未经法定程序调查、质证的证据定案的(九)依法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不收集的(十)徇私枉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十一)收受、索取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律师等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十二)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十三)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十四)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而不解除的(十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十六)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有法定程序的,这一法定程序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和时限等都会进行明确规定。因此,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法定方式:包括程序的种类和外在表现形式两部分。程系种类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三种外在表现形式分为要式和非要式两种。所谓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符合听证程序要求的,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缺少书面决定或告知手续,即违反法定程序。

二、法定步骤:指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分步进行的并影响到决定正确性的程序。即在一般程序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顺序步骤: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罚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相对人。如果缺少任何一个步骤,即属违法。

三、法定时限:任何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因此,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时间限制的规定,要求执法主体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就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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