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源于它从根本上承载了现代行政程序的基本价值追求——程序正义,
是确保程序正义在行政权力的运行中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具体而言,
所谓行政法上之正当程序原则或简称"行政正当原则",
即行政权力的运行必须符合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根据前述行政程序正当性的三项最低要求——程序中立性、码轮程序参与性和程序公开性,
行政正当原则可具体导出避免偏私、行政参与和行政公开三项基本内容。
1、避免偏私原则
2、行政参与原则
3、行政公开原则
首先,正当陵蚂法律程序原则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人类法治实践的历程表明,程序是对权力进行控制的最佳工具。一套组织严密,设计合理,充分体现各方面“声音”的程序设计,无疑是使行政权力得以正确行使,相对人权利得以合法保障的最有效措施。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使命正在于此。它要求行政主体不偏不倚;它给予当事人要求进行听证,参与权力行使的机会;规定了行政主体的表明身份,告知理由,说明依据等公开义务,从而使保证了行政权力得以公正、公平、公开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保证了实体公正的实现。
其次,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体现了对人权的保障。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基础上,作为程序的参与人可以依据正当法律程序性条款直接享有和行使程序性权利,如被告知理由,要求进行听证等,这可以规制国家权力的正当运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具体体现,从而保障人权的有效实现,防止国家权力可能给人权造成的不法侵害。
再者,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民主的本质就是由人民当家作主,凡属于人民自己的事,由人民做主。在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要求下,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都必须让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广泛地参与,这无疑是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程序法制原则
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法治精神,实行依法行政。
二、相对方民主参与原则
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听证权、陈述申辩历改睁权、复议申请权等受法律保护。
三、行政效率原则
精简程序环节、减少行政浪费、明确办事时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
四、程序公平原则
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合理地处理肢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相对方。
五、行政民主原则
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民主精神、体现民主意志、符合民主要求。要求行政程序的内容更注重行政民主化和对公民民主权力的保障。
扩展资料:
行政程序法律注意事项:
一、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合法行使。
二、维歼衫护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人格尊严提供程序性保障。
三、促进行政权合理行使,提高行政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程序
程序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合理的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在程序上平等的对待相对方。
公共利益是指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是包括国家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在内的公共物质利益和精神需要。公共利益具有直接相关性、可还原性、内容的可变性、不可穷尽性等特点。
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誉含粗,并且公共利益的概念是界定政府行为必要性的主要界限,界定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公共利益概念的高度抽象性、内容的多样性、结构的矛盾性以及受益对象的难以确定性,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主体对其庆镇概念和特征的理解也不老信同。
公共:
公共是相对于个别而言的,根据《辞源》的解释,公共,谓公众共同也。那么,如何确定公众的范围,一般来说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根据地域标准,这是由德国学者Leuthold在《公共利益与行政法的公共诉讼》一文中提出的,即公益是一个相关空间内关系人数的大多数人的利益,换言之,这个地域或空间就是以地区为划分,且多以国家之(政治、行政)组织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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