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百度
1、定义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
2、历史沿革
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唐朝时以进士和明经两科最为主要,后来诗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元、明、清时,贡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明董其昌《节寰袁公行状》:“(袁可立)戊子举于乡,己丑成进士。”
3、发展历程
清代文学家吴敬梓在《儒林外史》第十七回写道,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辽、金元时,士人经地方考试选拔后,赴京会考,经中央政府朝廷礼部试取录后,再由皇帝殿试以定名次。一甲授官六品,二甲正七品,三甲正八品。辽前朝无契丹人试进士之制,后渐有应试登第者。金朝则专设女真进士科。元朝时候会试落第则称乡贡进士。明清遵循前朝制度,举人需经殿试取录后方称进士,否则只称会试中式举人。进士多入为翰林官。一甲第一名为状元,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可选为庶吉士,或授给事中、主事、中书舍人、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等官,或授地方府推官、府同知、县令、县丞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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