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燃温度(℃):436
甲醇
1.基本信息
甲醇(Methanol,CH 3OH)是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 一元醇,CAS号为67-56-1或170082-17-4,分子量为32.04,沸点为64.7℃。因在干馏木材中首次发现,故又称“ 木醇”或“ 木精”。是无色有 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人口服中毒最低剂量约为100mg/kg体重,经口摄入0.3~1g/kg可致死。用于制造甲醛和农药等,并用作有机物的 萃取剂和酒精的 变性剂等。成品通常由一氧化碳与氢气反应制得。
2.物理性质
(1)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2)熔点(℃):-97.8
(3)沸点(℃):64.7
(4)相对密度(水=1):0.79
(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
3.化学性质
(1)甲醇由 甲基和 羟基组成的,具有 醇所具有的化学性质。
(2)甲醇可以与 氟气、 纯氧等气体发生反应,在纯氧中剧烈燃烧,生成 水蒸气和 二氧化碳
2CH 3OH+3O 2=2CO 2+4H 2O
(3)甲醇还可以发生 氨化反应(370℃~420℃)
NH 3+CH 3OH→CH 3NH 2+H 2O
NH 3+2CH 3OH→(CH 3) 2NH+2H 2O
NH 3+3CH 3OH→(CH 3) 3N+3H 2O
4.中毒症状
身体危害:对 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酒醉感、意识朦胧、 谵妄,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呼吸加速等。
慢性影响: 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甲醇是一种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有毒液体,略有酒精气味。分子量32.04,相对密度0.792(20/4℃),熔点-97.8℃,沸点64.5℃,闪点12.22℃,自燃点463.89℃,蒸气密度 1.11,蒸气压 13.33KPa(100mmHg 21.2℃),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 6~36.5 % ,能与水、乙醇、乙醚、苯、酮、卤代烃和许多其他有机溶剂相混溶,遇热、明火或氧化剂易燃烧。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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