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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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物资是资产类科目。
在途物资(materials in transit;Materials in Transit)是指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和入库情况 。 一般用于商贸企业。
在途物资财务流程: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
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等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在途物资”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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