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宗教主要由藏传佛教、苯教、民间宗教三种类别构成,此外,还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
藏传佛教主要在中国的西藏和青甘川滇藏区以及蒙古族、土族、裕固族、门巴族聚居地区传播,在汉、纳西、珞巴、普米等民族中也有少数信众。藏传佛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还先后传入不丹、尼泊尔、蒙古等国家和克什米尔地区、俄罗斯的布里亚特等地区,20 世纪下半叶以来又传入欧美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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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公元7世纪从中国中原地区以及印度和尼泊尔等地传入西藏地区的。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佛教传入西藏后,吸收了西藏本土宗教——苯教及民间宗教的大量内容和形式,并受到周边地区多种文化成分的影响,逐渐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
形成了浩繁的藏文经籍、丰富的教理、教义,完整的寺庙组织结构,严格的学经制度和修习次第,以及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等,成为佛教传播体系中与汉语系佛教(汉传佛教)、巴利语系佛教(南传佛教)有所区别的一个完整支系,故而被称为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西藏信仰民俗
西藏的宗教主要由藏传佛教、苯教、民间宗教三种类别构成,此外,还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西藏自治区共有藏传佛教寺庙1700多处,住寺僧尼约4.6万人;苯教寺庙约88座,僧人3000多,活佛93人,信教群众13万以上;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众约3000多人;天主教堂1座,教民700多人。
从地理分布看,它们在西藏不同地区、不同局部的社会影响程度不一,民间宗教的存在甚至被许多人所忽视。从宗教分类学的角度看,藏传佛教、苯教以及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属于神学宗教,而民间宗教则缺少系统理论、没有专门活动场所及职业宗教者集团。
从相互关系来看,藏传佛教和苯教长期以来既相互排斥、针锋相对,又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导致了“佛中有苯”、“苯中有佛”的局面,对藏传佛教的形成和苯教自身的发展走向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时它们又都吸取了民间宗教的许多内容(例如某些神灵崇拜)。
西藏的伊斯兰教和天主教虽然信众规模相对较小,影响范围仅限于局部地区,但总体上与居强势地位的藏传佛教及苯教相处融洽。在多种神学宗教的包围中,民间宗教至今依然在西藏民间特别是边远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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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主要在中国的西藏和青甘川滇藏区以及蒙古族、土族、裕固族、门巴族聚居地区传播,在汉、纳西、珞巴、普米等民族中也有少数信众。藏传佛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还先后传入不丹、尼泊尔、蒙古等国家和克什米尔地区、俄罗斯的布里亚特等地区,20 世纪下半叶以来又传入欧美等地。
藏传佛教盛行时,要求每个多子女家庭都要有人出家。16世纪以后,西藏僧尼最多时曾占到藏族人口的四分之一。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时,有僧尼10余万,占藏族人口的十分之一强。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过程中,西藏各寺庙也进行了民主改革,从此,西藏民众有了当或不当僧尼的自由,僧尼也有了还俗的自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西藏网-西藏信仰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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