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危险作业包括范围有:户外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这些作业都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性。
扩展资料: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度危险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安监总局明确4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危险作业有八种。分别是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破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
1、动火作业
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在进行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火花、火焰和炽热表面。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具有中毒、窒息、易燃易爆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指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使用电动设备和照明,进行的低压电力系统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等工作。临时用电主要设施及材料有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箱、电缆、电线、电工工具、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用电设备等。
4、高处作业
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5、断路作业
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6、破土作业
是指在生产现场和发、变、配电站内进行的深度大于0.3m的挖掘、打桩、钻探、挖掘、锚固等作业,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
7、吊装作业
是指吊车或者起升机构对设备的安装、就位的统称,在检修或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
8、盲板抽堵作业
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危险作业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每道拖工工序作业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讲解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并签字,各留一份。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部分组成,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二是必须系好下颚带。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接在连接环上使用。
危险作业八种类型: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或探入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作业。
3、吊装作业:指吊车或者起升机构对设备的安装、就位作业。
4、盲板抽堵作业:指在设备抢修、检修及设备开停工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可能存有物料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无法靠阀门完全切断。
5、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6、断路作业:指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7、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8、设备检维修作业:凡是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进行的活动称设备检修作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