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权威建立在强烈的贪著和占有之上。
换言之,很多父母是把子女纳入自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将作为独立的个体看待,从而与子女形成一种扭曲失衡的关系,痛苦也就在所难免了。而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儿女,只是因为缘分走到一起,
并没有必然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来主宰另一方。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绝对服从,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
双方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虽然有亲情,有血缘,但也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以这种亲情和血缘作为占有对方的砝码。
父母与子女关系内容有:父母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仅在事实上具有血亲关系,在法律上具有抚养和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关系如下:
两者是一种亲子关系。所谓的亲子关系,就是看到孩子真正的需要,看到真实的自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理解,需要尊重,需要表达自己的感受,需要来自他人的回应。
父母需要与孩子建立融洽的亲密关系,这样才能有效的引导孩子走向成长。爱孩子,更要有爱的方法。作为父母,你需要重塑与孩子的连接和情感的流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爱孩子、理解孩子、支持孩子。
简介:
人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在活动过程中直接的心理上的关系或心理上的距离。人际关系反映了个人或群体寻求满足其社会需要的心理状态,因此,人际关系的变化与发展决定于双方社会需要满足的程度。
人在社会中不是孤立的,人的存在是各种关系发生作用的结果,人正是通过和别人发生作用而发展自己,实现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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