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简介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简称,是全国各大城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之后,重庆、广东等省市也相继成立,主要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是特殊市场经营体。
此类城投公司大多是不具备盈利能力的,属于事业单位或者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他们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盈利,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体。城投公司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相关。
城投的“学名”,一般被称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简称平台。
城投做的事,基本上就是替地方政府融资,并用融来的钱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城投的股东一般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国资委、地方政府财政局,因此,又被称为地方政府的马甲。
由以上可见,城投的核心特征是——公益性!城投做的是政府的事,而不是市场的事。
从这个意义上,有些企业虽然也被称为平台,但并不是城投。例如高速公路企业、轨道交通企业。虽然这些企业的初期(建设期),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和融资,但是这些资金是投资性现金流,不是经营性现金流。最终他的收入是来自于市场的,客户是市场上的主体,不是政府。
扩展资料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简称,是全国各大城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起源于1991年,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是特殊市场经营体。
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之后,重庆、广东等省市也相继成立。这段时间的 *** 作模式,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只是个载体,自身并无资产。当时的城投公司主要由财政部门、建委共同组建,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由财政拨款,其余以财政担保向银行贷款。1995年,国家《担保法》出台后,这种模式难以为继:财政不能担保,而这类公司没有自己的资产,债务上升,举步维艰。
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真正繁荣始于2008年下半年,在4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2009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同时,为了做强做大投融资平台,即城投公司,各级政府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纳入城投,比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更好的发挥了投融资平台的作用。
而2010年发改委发2881号文 [1] ,明确规定,城投公司的主营收入70%需要来自自身,政府补贴只能占30%。这一政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预防地方政府财政开支太大,间接带来中央政府大规模财政赤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投公司
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简称,是中国主要城市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制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它起源于1991年,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是一个特殊的市场经营者。这些城投公司大多不盈利,属于公共机构性质或国有独资公司。他们通过政府补贴获利,属于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者。
扩展资料
城投公司的融资分为:
(1)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客户(包括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提供的贷款。其资金,目的、金额、期限、利率等。由代表金融机构发行、监督使用和协助回收的。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风险全部由客户承担。
打个比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加了一个银行,形成了甲公司到银行到乙公司的贷款流程,这是合法的。
(2)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比如A公司现在对B公司有200万元的债权,但是这笔钱要3个月后B公司才会支付。但由于A公司急于扩大生产,急需这200万元,C公司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转让A公司的债权,转让对价为200万元及利息。这和C公司直接贷款100万给A公司没什么区别,但是因为是债权转让所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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