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达国家中,普遍存在专门从事征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搜集、加工和生产信用信息产品,提供资信信息服务,并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以及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一般称之为社会征信体系。
征信是评价信用的工具,是指通过对法人、非法人等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的历史信用记录,以及构成其资质、品质的各要素、状态、行为等综合信息进行测算、分析、研究,借以判断其当前信用状态,判断其是否具有履行信用责任能力所进行的评价估算活动。
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
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
扩展资料: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设信用经济的本质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则是征信体系建设。
⑴ 征信活动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由于信用信息的来源渠道繁多,且不同企业或个人同类信用信息的来源渠道相同,对同一信息来源进行多对象调查时的边际成本较小,平均成本随调查对象数目的增加,下降速度快,征信行业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
因此,有组织、大规模、专业化地提供征信服务比企业或个人独立进行调查的成本水平低很多,可以节约大量的非生产性成本。
⑵ 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根据入世协议中服务贸易的特定承诺,政府将基于“审慎”原则,准许外资进入中国信用征信业,外资征信机构也己经开始积极地寻求合作伙伴,建立分支机构。而我国的征信体系在这些己经发展成熟的征信业巨人面前,显得漏洞百出,过于幼稚,亟待建设完善。
⑶ 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征信体系
征信实质是个人信息,特别是资产负债信息的汇总。作用:
1,信息透明。征信体系如果能提现借款人所有的资产负债信息,做出贷款决策时会更科学。
2,威慑力。借款不还的信息能体现,客户得思量以后借款的难易程度。
意义:
完善的征信体系可降低借款成本,因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实地调查客户信息成本是很高的。如果征信很完善,可以开发自动批审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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