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四春”指的是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和贾惜春姐妹四人。
元春:贾政与王夫人之女,宝玉的亲姐姐,出场就已经选入后宫。
迎春:贾赦与小老婆之女,心性温和,与世无争,人称二木头,后被迫嫁入狼子之家。
探春:贾政与赵姨娘之女,个性人物,有能力,只恨女儿身,凤姐对其都称赞有佳。后远嫁异地,但夫家不错。
惜春:宁国府贾敬之女,贾珍的亲妹妹,自小入荣国府与其他三春生活,性格孤癖,后出家为尼。
扩展资料
《红楼梦》书中“四春”被脂砚斋在她们的名字下面分别注上“原也”、“应也”、“叹也”、 “息也” ,连起来读是“原应叹息”的意思。
四春在《红楼梦》中是非常经典的四个人物,虽然四人的性格各不相同,但是最终的命运都是令人遗憾和惋惜的。而四个人的命运,又和贾府的命运是休戚相关的,这就实现了以小见大的效果。
探春惜春
元春
迎春
“四春”为《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四位姊妹:元春、迎春、探春和惜春。她们都是薄命司金陵十二钗中的可悲女儿。按名字依次排列为“原(元)应(迎)叹(探)息(惜)”,即暗寓“原本应该叹息”之意。她们由大小姐元春到四小姐惜春是年龄由大到小,且非常巧合的是,她们的名字中“元”、“迎”、“探”、“惜”笔划数亦按由少到多有规律地排列。
“四春”的取名还由于她们都出生于春季,生日上亦由初春到晚春顺序排列:大小姐元春生于大年初一、二小姐迎春生于立春、三小姐探春生于上巳日(三月初三)、四小姐惜春生于芒种。似乎她们只与“春”有关,但曹雪芹用笔“特犯不犯”,愚意以为,她们的性格、归宿却是按春、夏、秋、冬顺序分配的。
贾府四春分别是: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贾元春是贾政与王夫人所生,是贾宝玉同父同母的姐姐,贾迎春是贾赦女儿,但并非为邢夫人所生,贾探春是贾政与赵姨娘女儿,贾惜春是贾家四春中年纪最小的一位,宁国府中贾珍的胞妹。
贾府四春
《红楼梦》书中“四春”被脂砚斋在她们的名字下面分别注上“原也”、“应也”、“叹也”、“息也”,连起来读是“原应叹息”的意思。根据作者的创作意图,贾府最后的结局是“树倒猢狲散”、四位姑娘的命运自然是应该叹息了。
贾元春,当时省亲的时候何等风光,终是在后宫突然薨逝,从那个时间节点,贾府也开始慢慢的衰败,不得朝庭的重用。
贾迎春,她一生懦弱,被老妈子偷了首饰而不敢言,自己的侍女出了事不愿救,最后被父亲以5000两银子卖与中山孙家,婚后一年而亡。
贾探春,姨娘的女儿,与贾环同出一母,却是个机灵的人儿,凭着一股要强劲,在府里得到众人的赏识与喜爱。最后代替王妃的女儿远嫁,算是有个好结果。
贾惜春,最小的女儿,不参与府中任何事物,性格孤僻,只管自己的画画喜好,贾府败了,她出家为尼,也算是个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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